清朝[注: 清朝(公元1636年~1912年,一说1616年建立,1644年起为全国性政权),又称大清,简称清,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满族)建立并统治中国全境的封建王朝。]时期,农业[注: 农业为通过培育动植物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我们把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手工业生产商品[注: 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化程度日益提高,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手工业产品、原料交易市场逐步发展起来,参与交易的既有各类商人(包括专业商人、兼业商人、贩运商和小贩等),也有农业、手工业的生产者,使得商业[注: 是一种有组织的为顾客提供所需的物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性行为。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信用关系不仅表现在商人与商人之间,也表现在商人与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在各种商业信用关系中,赊销和预买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主要信用形式。在农产品买卖的信用关系中,民间惯行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第一,赊销、预买是清朝前期农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交易的主要信用方式。
赊销中的信用关系多种多样,有生产者与商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也有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信用关系。
在生产者与商人间的赊销关系中,根据生产者是提供信用还是接受信用,可以把生产者与商人间信用关系分两种情况来考察:一是生产者作为授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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