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为审美对象的书写艺术,有的说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法则,对不对呢?都对。但我觉得又都不全面,都没有打中七寸。我对书法的定义是:书法是以中国传统笔墨纸砚为工具,以汉文字为对象,以书外功夫为基础,用以宣泄情绪、创造美感的艺术。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家争鸣,大家可以探讨,可以争论。那么,这里面对工具的限定,主要是针对书坛上的一些“杂耍”而言,什么发书、指书等等,还有电视上播出的,光着身子沾上墨,在地上打一个滚儿,那不叫书法,那叫“驴打滚”。书法的前提必须是“以笔墨纸砚为工具”。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硬笔书法的问题,我认为,书法广义上包括硬笔书法,狭义上仅指毛笔书法。对对象的限定,规定以汉文字为对象,则主要是把它与中国画相区别。
现代[注: 时间名词欧美所指的时间跨度为:公元后1936年(1936 AD) - 公元后1968年(1968 AD)[现代汉语规范字典] 现今这个时代;我国历史分期上特指1919年五四运动到现今这个时期;有时也指]书法大家怎么看?我认为基本分为三类:第一类基本符合书法定义,比如书写的对象是象形字,代表人物有张正宇、李骆公、黄苗子等;第二类基本不符合书法定义,脱离了汉文字,比如刚才说的“驴打滚”;第三类完全不符合书法定义,完全脱离了“以笔墨纸砚为工具”、“以汉文字为对象”,如用剪刀剪裁、拼凑的所谓抽象作品。总之,总体上现代书法还不成熟,处于一种鱼龙混杂的状态,有的有发展前途,有的无生命力,弄不好会误入歧途。但我认为,对现代书法基本上应持宽容的态度,最终由历史和社会去检验。
书外功夫
什么是“书外功夫”?我可以用六句话来概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经万件事、师万人长、抒万般情和拓万丈胸。”除此之外,还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高尚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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