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书店支店,十人一室,席地而卧。”和当时的普通上海市民一样,鲁迅一家的1932年春节笼罩着一股凄凉的战乱气氛。
放鞭炮
1931年和1932年的春节,鲁迅都是在避难中度过的,1933年终于可以在自己家中过年,所以格外珍视,特地邀来共住拉摩斯公寓的好友冯雪峰,和自己一家人同吃年夜饭。在1月25日(除夕)的日记中,鲁迅先生这样记道:“旧历除夕也,治少许肴,邀雪峰夜饭,又买花爆十余,与海婴同登屋顶燃放之,盖如此度岁,不能得者已二年矣。”
这一年除夕鲁迅特别兴奋,居然带着海婴爬上公寓楼顶,一连放了十多种烟花爆竹,这种孩子般的狂欢在鲁迅多灾多难的一生中实属罕见。这大概是因为,接连两年海婴都随父母在逃难中过年,幼小的心灵饱尝了惊恐和不安,此番带孩子尽情尽兴燃放花炮,算是父亲的一种补偿,因为对孩子来说,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
1934年农历正月初二,鲁迅写了一篇《过年》,对过年及其习俗有了某种认同和肯定,文中说:“我不过旧历年已经二十三年了,这回却连放了三夜的花爆,使隔壁的外国人也‘嘘’了起来:这却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仅有的高兴。” 1935年春节,鲁迅更上一层楼,除夕之夜他写信对友人说:“十多年前,我看见人家过旧历年,是反对的,现在却心平气和,觉得倒还热闹,还买了一批花炮,明夜要放了。”年初一又写信给另一位友人,说自己“今年却亦借口新年(即春节),烹酒煮肉,且买花炮,夜则放之,盖终年被迫被困,苦得够了,人亦何苦不暂时吃一通乎。”
摘自《民国的背影》,王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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