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上海创办《建设》杂志。]病死日本
1944年11月10日,大汉奸汪精卫病死于日本名古屋。汪精卫于1883年生于广东番禺。早年参加中国同盟会,曾任《民报》主编。1910年因参加暗杀清朝摄政王载沣被捕。辛亥革命后受袁世凯[注: 袁世凯,河南项城人,故又称袁项城,清末民初的军事和政治人物,1909年辛亥革命时,出任内阁总理大臣,1916年1月1日,]收买,参加组织国事共济会破坏革命,拥袁窃国。袁世凯失败后,投奔孙中山。1925年在广州任国民政府主席。1927年在武汉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以后历任南京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注: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规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因此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 行政院关。并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院长、外交部[注: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外交部,一般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的专门性机构。]长等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一贯主张对日本妥协。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国国民党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1938年12月离开重庆,发表公开投降日本书。1939年底和日本签订卖国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1940年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任主席。汪伪政权以“和平反共建国”为口号,破坏抗战,残酷镇压沦陷区人民,并组织伪军配合日军向中共抗日根据地进攻。1945年随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而被摧毁。
1985年11月10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