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注: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平山县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他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定了方向。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注: 一系列 拼音: 解释: 1.犹言一连串。-yixilie]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注: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是指一个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城市公用事业等,都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从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塞、越南、朝鲜[注: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语:??????????? 英语:Democratic People s Republic of Korea)简称“朝鲜”(DPRK / ??)是位于亚洲东部朝鲜半岛北部的]、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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