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有,我们又凭什么怀疑别人有?由此推论下去,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相信全体人类本性的善,相信这个世界有正义、有良知,有出于公道心、出于正义感、出于关爱的行为?为什么我们总要把别人的行为解释为自私自利而不相信他有可能出于正义?如果我们不相信他人的善,纯然以利害解释他人的行为,请问,我们又如何自证自己的善?
是的,孟子关于人性善的证明就是这样一种由我及他,又由他及我的善性互证。这是人性善的终极证明,是对于天道的证明,对于爱的证明。无论如何,他的证明给了我们相信自己的理由,相信爱的理由。
没有这种相信,人类无法拥有自尊。不能没有,所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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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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