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古代盗墓圈黑话:尸体称…
古代盗墓圈黑话:尸体称…
古代盗墓圈黑话:尸体称…
媒体指曹操墓三墓志报道…
安阳书记回应悬赏捉拿闫…
媒体称我国科研经费40%…
全国媒体漫画艺术论坛上…
辛亥百年·活动追踪:多…
华羽:媒体不应追求畸形…
面对新媒体快速发展——…
最新热门    
 
媒体称不当开发等致长城遭人为破坏严重

时间:2012-2-28 11:52:40  来源:不详

2月16日,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杀虎口,一位村民走过现代和明代长城[注: 长城(Great Wall),万里长城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建筑,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修筑长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9世纪,其主要目的在于防御北方民族的侵袭。]接壤处。当地政府为开放生态旅游将原本明代长城遗址进行部分拆除重建。 早报记者 王辰 图 
  早报记者 李伟 发自 长城沿线
  “2006年12月1日,《长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长城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长城保护工作的一个里程碑。”2012年初,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著名长城研究者董耀会在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的办公室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感慨称。
  此时距离条例施行已经整整过去5年。对于大部分关心长城的人而言,《长城保护条例》的颁布是数代人努力呼吁的结果,该条例甚至被赋予了改变中国长城命运的历史意义。
  5年后,昔日对条例抱有极大期待的人们却发现,长城所遭受的破坏依旧严重。中国长城的整体保护工作,依然在艰难而缓慢地进行。
  长城保护条例“5年之痒”
  2006年10月11日,国务院[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7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定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彼时,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在解释《条例》制定初衷时,坦言:“由于长城是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的不可移动文物,各地在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对长城造成较大损坏。”
  中国长城学会是目前唯一一个全国性的长城工作机构,学会办公室主任闫健民告诉早报记者,2002年前后学会曾组织专人对长城沿线进行调查走访。“调查结果是,三分之一的长城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
  基于当时长城的破坏情况,2003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联名8个届别的45名委员提交了“长城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的提案,建议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及长城保护的专项法规。
  前新华社记者、长城专家成大林参与了当时文物局对长城保护的调研工作。成大林向早报记者透露,经过半年调研,文物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份20万字的报告。“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后,决定针对长城保护问题立法。但长城涉及地质、林业、建筑等很多行业和部门,所以立法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成大林称:“每次讨论都很激烈。很多建议遭到利益相关部门的反对。”
  多方利益权衡下,2006年,国务院第150次常务会议终于通过了《长城保护条例》,条例针对长城的特点和长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明确长城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长城保护的责任,以及长城旅游开发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条件等。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