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3月27日 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
1898年3月27日,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1897年12月15日,沙俄借口协助中国抵抗德国强占胶州湾,派舰队占领旅顺。次年的3月27日,清总理衙门[注: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外事机构,简称“总理衙门”。1861年1月,由恭亲王奕䜣奏请设立,由奕䜣等充任事务大臣。]大臣李鸿章[注: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字子黻、渐甫,号少荃、仪叟,谥文忠,安徽合肥人。中国清朝末期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淮军创始人和统帅。]与俄国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此约。主要内容:一、租借旅顺口、大连湾,期限25年;二、俄国享有租借地内行政权;三、旅顺军港只许中俄使用,俄国可在租地内建造各种军事设施;四、俄有修筑中东铁路[注: 中东铁路,是沙俄为了掠夺和侵略中国,控制远东而在中国领土上修建的一条铁路。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因此亦作“东清铁路”、“东省铁路”。]支线的特权。同年5月7日又在圣彼得堡[注: 圣彼得堡(俄语: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旧称:列宁格勒/Ленинград 和彼得格勒/Петроград,俗称:Питер ),]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六款,进一步确定俄国建筑及在租借地附近的独占权。两约的签订,使中国东北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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