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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信确实不同于市场化的快递。快递丢失,当事人利益受损,企业理当赔偿;平信丢失,既令当事人利益受损也使公益蒙羞,邮政理应承担责任。 [详细]
[用法律堵住平信“白丢”的漏洞]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寄件人与邮局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平信丢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因此,对《邮政法》进行修订很有必要,只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各方责任,并建立赔偿与追责机制,才能堵住“丢了白丢”的制度漏洞。此外,邮政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必须加强,忠诚信使王顺友的事迹还应深入宣传。 [详细]
对于邮寄平信这种高效率的交易行为,若要保证其交易安全,即邮政部门一方能够诚信履约,在法律上规定其丢失赔偿责任并不是灵丹妙药,而应当从重建行业自律、塑造行业职业道德入手解决。当然,这就需要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让邮政部门的内部运转机制更规范、约束更严格,从而不断降低高效率之下的平信投递丢失率,这应该说是比法律规定赔偿责任更合理也更有效的约束方式。 [详细]
编者的话:
各行各业都得讲究个职业道德,做事要凭着良心,但良心和责任心也需要制度、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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