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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亏是福”适用于平等自主的人际关系
主持人:如今我们置身现代文明中[注: 明中 简介 [清]僧。初名演中,字大恒,号啸崖,浙江桐乡人,俗姓施。幼薤发于嘉兴楞严寺,晚主杭州圣因寺、净慈寺。乾隆南巡赐紫衣三次。],是否有必要以新的思维和视角重新体认“吃亏是福”呢?
史仲文:是的。“吃亏是福”没有过时,但必须有新解。
“吃亏是福”作为一种人生理念,在小农经济时代比较有普适性,邻里相处,吃亏是福;亲友相处,吃亏是福;就是和官府相处,吃亏或许都是福。但是,现代文明[注: 文明是人类审美观念和文化现象的传承、发展、糅合和分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总称。是人类开始群居并出现社会分工专业化,人类社会雏形基本形成后开始出现的一种现象。]条件下,至少有三种情况不再适用这种人生哲学。一、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不能讲“吃亏是福”,任何公权力都不能以任何一种方式让公民吃亏。二、不论任何所有制形式的雇主都不能让雇员吃亏。老板欠农民工工资,可以不给吗?不可以。三、面对暴力行为或组织也不适用“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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