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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场中的肥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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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4-23 10:06: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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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过度加征私肥的现象,虽一定程度上受到遏止,但约一二十年后又逐渐复发。耗羡不能再作为加征名目,新的名目又被贪劣之官发明出来,这就是乾隆中期以后盛行的浮收、勒折,而且更甚于耗羡之征。前述肥缺官员的陋规收入动辄十几万乃至数十万,可见浮收、勒折数额之巨。以年入陋规10万,而年正俸105两的知府为例计算,其陋规收入已是正俸的1000倍,即使与其两三千两的养廉银收入相比,也有三五十倍。
盘剥百姓中饱私囊,源自官员不道德的私欲,而制度的弊端,则为贪官留下罅漏。清代某些官员对肥缺的营求,以及皇帝在肥缺选授上的做法,使得官场中官缺私相授受的现象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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