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于黄岩岛所谓“主权”的法理基础。
菲律宾宣称,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以后,曾控制黄岩岛并将其作为训练靶场。因而,菲律宾从美国人手中“继承了对黄岩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依据国际法,菲律宾的这种主张声索完全站不住脚,其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的事实。
此外,菲律宾也宣称,黄岩岛在菲律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依照《联合国[注: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海洋法公约》,菲律宾对黄岩岛拥有“主权”。事实上,菲律宾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是基于其自身对海洋法的单方面解释,简单地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为200海里,而黄岩岛东距菲律宾吕宋岛约125海里,于是就在其专属经济区之内。菲律宾罔顾黄岩岛的主权已归属中国的事实,片面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构成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滥用,同时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关于领土主权不可侵犯的基本准则。
菲律宾还宣称,黄岩岛与菲律宾的某些岛屿最为接近,因而理所当然“归属”于菲律宾。以“地理临近说”来声索主权,是菲律宾一贯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