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争,使《苏报》案成为当时轰动国内外的政治事件。最后,租界法庭判决章太炎3年徒刑,邹容2年徒刑,并禁止中国人在租界内办报纸宣传革命和出版革命书籍。
章太炎、邹容在监狱中,仍然坚持斗争。章太炎在狱中写了《答新闻报记者问》,在这篇文章中满怀信心地说:“四万万人民都会同情我们,而公理一定会战胜的”。他在狱中还参与组织江浙革命组织“光复会”的筹划工作。邹容在监狱生活的折磨下,不幸病故,年仅21岁。1906年章太炎刑满出狱,前往日本东京,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组织的同盟会,主编《民报》,与改良派论战。
“《苏报》案”是帝国主义、封建势力联合镇压爱国革命运动的事件,清政府和帝国主义企图用高压政策,将革命的声音禁锢起来。但是同他们的愿望相反,这次事件发生以后,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和革命运动发展更加迅猛,革命思想在国内外发生了广泛的影响,从而壮大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声势。
1906年6月29日 章炳麟[注: 章炳麟(1869.1.1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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