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刚先生对笔者《浙大藏简辨伪》(以下简称《辨伪》)的书法分析提出商榷,读后颇受教益。作为辨伪的手段,浙大简的书法确实应在商、周书法的背景中考察。但对浙大简书的章法、结字与笔法分析,如已能确认其伪书的事实,手段似也可简化。就章法而言,刘先[注: 刘先 三国时魏大臣。字始宗,零陵郡(今湖南永州)人。博闻强记,明典故。初为刘表别驾,曾劝刘表依附曹操,刘表疑虑不决。]生认为竹简文字每简只有一行,没有章法可论。然古人以“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亦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刘熙载[注: 生平刘熙载(1813年-1881年),字伯简,号融斋,江苏兴化人,晚清经学家、文艺批评家。 刘熙载出生于嘉庆十八年正月癸巳(公元1813年2月25日)。]《艺概·书概》)。《辨伪》附图浙大简72、104,虽都只有一行,但避让呼应的章法已备,只是作伪者避让的是竹简残缺的部分,从而留下竹简残后伪书的铁证(《光明日报》2012年6月4日第15版)。
就笔法而言,刘先生指《辨伪》以宋元书法概念评论战国笔法为不妥。按宋元人所论若干笔法,概念来自汉晋,技法却成于先秦。当代书家以元人康里巎巎笔法比论侯马盟书,实属有见(孙晓云《书法有法》,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97页)。传世文献所见术语晚后,并不意味着相应的书法现象晚后。笔者最近考证“章草”一名见于可信文献的最早年代,仅不晚于东晋[注: 东晋,中国朝代名(316年-420年),乃西晋司马氏政权的延续。因少数民族内迁,建都洛阳的晋朝(西晋)亡国,琅琊王司马睿在群臣拥戴下在建康(今南京)即位,即晋元帝,史称东晋。]咸康六年即公元340年(《“章”与“章草”:汉、晋章草的再认识》,《民族艺术》2012年第3期,第15-20页),这并不意味着汉代不能有章草。刘先生并以蔡邕[注: 蔡邕(133-192),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也。东汉文学家、书法家。博学多才,通晓经史、天文、音律,擅长辞赋。]《九势》所论为“魏晋[注: 魏晋,原名:尊友,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于江苏沛县,中共党员。现为中国散文诗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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