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8月1日,在桂林病逝。
1900年7月17日 沙俄血洗江东六十四屯[注: 江东六十四屯江东六十四屯,是指黑龙江左岸,从爱辉县黑河镇对岸的精奇里河口处开始,往南直到孙吴县霍尔莫津屯对岸处为止的一段土地(南北长约一百四十里,东西宽五十--七十里)。]
江东六十四屯惨案,是沙俄侵占中国领土对中国人民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左岸,从瑷珲县黑河镇对岸的精奇哩往南,直到孙吴县霍尔莫勒津屯对岸,面积约6600平方公里,人口达3万多。其中多数是汉人,也有满族人和达斡尔人。历史上这一带曾有六十四个中国居民村屯,人们习惯地称它为六十四屯。按1858年《瑷珲条约》规定,黑龙江左岸中国人历代居住的六十四屯“照旧准其各所住屯中永远居住”,由清政府官员管理,沙俄“不得侵犯”。显然,即使根据不平等条约[注: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的规定,中国政府对江东六十四屯仍然享有主权。江东六十四屯当时归瑷珲副都统管辖。但实际上沙俄早就对这块中国人民所生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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