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故居遭拆迁、梁思成夫妇故居遭“维修性拆除”、章士钊故居遭“超范围施工”……近来,历史名人故居陷入修缮争议之声不断。缺乏可行的监管机制和责任认定,正让一些受保护建筑陷入欠修缮、被破坏的境地。
面对众多可能陷入争议的历史建筑[注: 长城是古代中国在不同时期为抵御塞北游牧部落联盟侵袭而修筑的规模浩大的军事工程的统称。长城东西绵延上万华里,因此又称作万里长城。],如何保护开发才能治标又治本?专家认为,保护历史建筑已是社会的共识,眼下更需要法律对保护责任的确认和有效监督。化解开发与修缮的“两头难”,已是文化保护绕不开的一道坎,成为城市发展中考验政府智慧的新命题。
从“维修性拆除”到“超范围施工”
在城市大建设、大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名人故居、优秀历史风貌建筑的命运,似乎总是牵动人们的神经。
近日,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市文物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对史家胡同51号章士钊故居的停工令,称该拆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勒令立即停止施工,听候进一步处理。
此前,有多处名人故居遭遇“保护性拆除”或被不合理占用,已成为舆论的焦点。
“保护基础上的适度开发是合理的。如果观念上没有将历史建筑视为社会资源,就可能出现破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表示,由于流转中的各类原因,一些受保护建筑至今有居住[注: 北史·杨椿传》:“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将为势家所夺。”《说唐》第一回:“觅了所房子,与 莫氏 一同居住。]、租用的现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766722处,其中属新发现的达69.91%。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中,保存状况较差的 占17 .77%, 保 存 状 况差的占8 .43%。如果没有完善、有效的监管措施,这些社会的文化财富将失去安全屏障。
名人故居为何修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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