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回应称“绝无此事”,并表示学校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被泼这种污水的北大除了这么回应,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邹恒甫真掌握了什么证据,真知道什么事实,不妨指名道姓地说出来,直接说北大哪一位院长强奸了哪个女服务员,有什么证据。话说到这种露骨的程度,说了北大的名字,而且是“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这种涉及刑事指控的信息,已经不能用“害怕受到打击”、“保护当事人”作借口了,事关一所大学的名誉和一个群体的形象,必须说清楚。北大完全有理由起诉邹恒甫,当然,因为投鼠忌器,北大未必会维权,这种事躲还来不及,只能寄望于热点迅速过去。
这件事并非个案,而暴露了当下舆论空间中一种很下作的炒作手段,爆这种无法证实的料,在“吐痰效应”中把对手的名声搞臭(随地吐痰,自己不恶心,但恶心了别人),并借机炒作自己。群众的眼睛并非总是雪亮的,这样的爆料常能迷惑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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