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历史网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和田玉成新疆重点产业 …
专家称从第一手感受体验…
专家学者共商清代南部县…
各国专家参观故宫长城 …
邢窑遗迹群挖掘收尾 专…
专家会诊石家庄毗卢寺壁…
近20所高校国学研究院共…
北京五年16亿保护文物 …
专家:“博士后”做学问…
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荆楚文…
最新热门    
 
法学专家王迁谈古籍“断句”问题

时间:2012-11-6 12:16:02  来源:不详
作品,但它的版权保护范围很窄,窄到什么程度?只保护文字组合本身,不保护被文字组合所表达出来的历史事实,正如思想无版权一样,历史事实也不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一个人可以第一次发现历史事实、去报道历史事实、去描述历史事实,但是不能从版权法意义上去创作出历史事实。所以,德国作家如果发现他人未经许可出版了他的调查报告,他可以告出版社侵权。如果电影公司仅仅把描述的事实提炼出来,以事实为基础创作其它作品,德国人是无计可施的,对以事实为基础的版权保护是一种弱保护或者窄保护。

  请各位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庭审过程中德国人突然说:其实你们都搞错了,这本书名义上是调查报告,其实没有一句真话,我就是写一部小说,只不过以调查报告名义出版。那么未经许可,把小说拍摄成电影,这时候判不判侵权?德国人举证证明说,“我确实说的都是瞎话”,这时候法院怎么办?法院仍然应当判德国人败诉,这就用到一条古老的普通法原则,叫做禁止反言原则,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德国人在出书时,书的形式是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形式使读者们认为他说的是事实,德国人不能在他人把调查报告中所说的事情当事实用的时候再反悔,德国人在庭审期间反悔是没用的,依然要败诉。

  我们探讨古籍断句是不是产生新作品。古人写书的时候有没有语气的停顿?一定有的,只不过根据当时的习惯,不把标点标出来而已,现在的研究者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了古人要停顿的地方,很准确地找到古人原本要停顿的地方,并且把正确的标点标出来,请问这是在干什么?这是在发现和揭示事实,只不过把古人本来就要断句的东西真实的还原出来而已,这个行为不叫创作,这个行为就跟德国人揭示历史事实一样,他不可能形成新的作品,这不是版权保护的对象,正因为如此,像这个案子,法院正确的指出单纯的标点不是对思想内容的表达,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断句是在遵循古籍原意的前提下为了方便现代人阅读在古籍中本应停顿的地方用现代汉语的标点加以标识,没有产生演绎作品。有人可能会反驳说,你说的轻巧,把古人的真实意思还原,那问题在于现在这么多专家都搞不清楚古人的真实意思到底是什么,他们的意见会产生分歧,比方说甲专家这么断句,乙专家那么断句,断出来的是不一样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位专家的断句能不能构成作品?两个高手对同一个古籍断的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断出来的古籍是不是他们的演绎作品?我看过央视《探索发现》栏目播出的一个纪录片,叫做揭示古契丹文字,跟北宋并立的几个北方少数民族[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指得是多民族国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以外的民族。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政权当中有一个是辽,后来灭亡了。辽曾经有非常辉煌的文化,他们的统治者创造了一整套契丹文字,契丹文字跟汉语的汉字很像。但到现在已经没有人能解释辽文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有一名研究契丹文字的专家,经过几十年努力,终于破解出几百个辽的文字,列出了一个汉字与契丹文字的对应表。如果第二名研究契丹文字的专家对此有不同观点,说这个契丹文字对应的不是你说的汉字,而是另外一个汉字,他也列了一个表,这两名契丹文字专家列出的表格到底是不是作品?都不是,为什么呢?这属于思想,他认为的这个契丹文字对应的汉字是什么,这属于典型的思想,对于单纯的思想,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古籍进行断句和标点不是揭示事实就是在表达学术思想。

  还有很多这种语言有两种以上断句方法,请大家试着对这句话断句,据说是心理学教授测试课堂上学生用的,“女人如果没有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