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档案资料主体话语的多面性,使研究者在运用档案资料过程中能注意到社会各阶层的声音。在州县档案中,既有政府间的往来文书、书吏的报告,同时也有士绅及大量普通乡民的声音。举例来说,同治六年,巴县龙隐镇(今沙坪坝区磁器口)因团练经费不透明引发暴力冲突,档案文件中不仅有对立双方的“禀状”,也有街坊邻居的证词、衙役的调查报告,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巴县档案6-5-226),集中反映了当事人的心理动机、当地的惯习、地方行政制度的运行过程等等。
此外,这些档案资料为我们进行历史学倾向的“田野调查”提供了线索。在档案资料中,原被告双方在提交诉状时都详细地给出了各自的住址、年龄,根据此一线索,依据其控诉的内容,我们可以重新回到一两百年前诉讼发生的现场,通过搜集该地的族谱、碑刻、契约、账本等民间文献,辅以对当地耆老进行口述调查,多角度理解档案中的相关内容,读出诸多隐藏在档案资料背后的故事。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州县档案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一是就存量最多的诉讼文书来看,在一个追求无讼的社会里,主要依靠诉讼文书来研究老百姓的社会生活是否存在以偏概全的危险?二是虽然州县档案里也有大量的契约等民间文献存在,但其书写主体多为衙门书吏,这也使得档案资料所表达的话语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克服这些不足的必要途径,是通过对档案资料进行历史人类学式的“田野调查”,搜集与其相关的民间文献,如族谱、碑刻、契约,尽量做到使用反映多种声音的材料,才能触摸到全面、连续反映地域演变的历史。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注: 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德语: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早期在中国被译为麦喀士,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义学院,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11&ZD093〕成果)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