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此说。
1999年,许建平出版《<金>学考论》,发表《王世贞与<金瓶梅>著作权》等系列论文,从4个外证、7个内证,进一步论证《金瓶梅》作者的最大可能是王世贞。其中最重要的两条理由分别是:他详细考证了明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载的《金瓶梅》由手抄本到刻本的过程,判定《金瓶梅》手抄全本源于王世贞抄本,再往上就无法“追查”了;此外,《金瓶梅》中曾出现“三七”这味药材,但彼时“三七”并不为世人所知——除了王世贞,因为它的发现者、明朝医学家李时珍将其编写入《本草纲目[注: 本草纲目[书籍],本草纲目[歌曲],本草纲目[电影]]》并交予王世贞题序,《金瓶梅》书成流传之时,《本草纲目》尚未刊行。
不过,近年来也有学者陈明达指出,以王世贞晚年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写出《金瓶梅》煌煌大作似不可能,他认为《金瓶梅》真正的执笔者是在王世贞私家花园“住读”两年的后辈蔡荣名,而王世贞在创作《金瓶梅》的过程中担任了“制片人”、“导演”、“发行人”的角色。
(首席记者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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