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显得有些“长宽比例失调”。
据研究,对于轮船船体和飞机机体的理论设计而言,长宽比(D/L)为0.24左右时即可满足尽可能减少由体积而至之阻力的要求。(参阅日本学者高木隆司《形的奥秘》)准此,《明史》所载“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的大舫,其“解舫”之后的“单舸”,长宽比为18÷2÷44=0.20,这已经很接近0.24的标准,并没有什么“古怪”。
“头尾似鱼”的并舟之舫,其前平后尖的船形,使其“在水中运动时于后部形成空洞,因此,由于水的作用可以防止方向失常”。这种流线形的船体,还由于“物体后半部流线曲率小,压制着由离心力引起的流线剥离”,而使得船行更为稳定。(参阅《形的奥秘》)
并舟之舫,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杰出创造。可惜的是,宋明以后,并舟之舫渐渐失传。“舫”之本义,也随之衍失。后世所谓的“石舫”、“画舫”之“舫”,不过“船”的别名而已。
今日,我们得以在敦煌壁画中目见五代用以航海的并舟之舫图像,并对其整体船形、上层建筑产生完整印象。其弥足珍贵,当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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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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