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奖励。事实上,真正想捐真东西、好东西的藏家,并不看重物质回报。我们今年就碰到一位姓马的市民,他要给我们捐一幅叶浅予的精品,品相非常好。但他一不要报酬,二不要宣传,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藏品找个好归宿。
坦白讲,目前我们每年的经费,应付征集艺术品这件事是捉襟见肘的。近年来艺博院会通过做好一些个案,来打动艺术家本人或者他的学生、后代,以获得无偿捐赠。比如2007年我们做的杨善深个展,2009年的丁衍庸个展,2010年的陈大羽个展,都花费了很大的心力,出画册,出文集,组织专家开研讨会。展览之后,深受感动的艺术家亲属都赠送给我们许多作品,是完全不要回报的。
尽管我们非常努力地打“感情牌”,但在实践中,和一些优秀艺术品失之交臂也在所难免。现在的艺术品,特别是古画,都是天价。即便按照30%的市值给予奖励,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鼓励私人捐赠,单靠博物馆一己之力是不够的。我认为,应当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建立一套关于艺术品捐赠的规章制度,一是为捐赠者制定税收减免的政策,二是设立适当的奖励基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个人捐赠这条对于博物馆非常重要的征集渠道,高效且长期地运作下去。(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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