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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遗”不能成为敛财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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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18 12:10:0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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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得到科学合理的解答。”报告笔者之一、山西晋中学院钱永平博士问道。
这些诘问并非没有道理。文化部也曾召开现场交流会,力图为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探明道路。在会上,与会学者和官员一致指出,一方面,试验区要抵抗非遗保护中的“物化”趋势,把传承人的保护和传承作为统揽保护区[注: 保护区污染物质进入海洋,万物皆受其影响。其中,感受最深的当数生活在海洋中的各类生物。 简介 污染物不仅能在个体水平上使生物发生生理、生化、遗传方面的异常反应或死亡,]建设的核心工作来抓;另一方面,必须寻找实现试验区的社会动员,使各方面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政府主导、民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的道路。
“仅由政府担纲,缺乏民众认同和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仍是无本之木。只有一个区域全民文化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形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局面。”江西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撑的撑死,饿的饿死
在报告的分章之中,专家们指出了一个共性问题:非遗保护不均衡的现象非但没有得到缓解,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例如,在城市中生存的声名显赫的大项目,如京剧、昆曲等,生存状况、传承与保护状况越来越好,而在边远地区、经济落后的贫穷农村生存的一些剧种,则愈发无人问津。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传统舞蹈、传统美术等类别的非遗项目中。
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在民间艺术田野调查中发现,乡镇一级的文化传承保护不能得到落实,而村一级几乎无力开展任何文化活动,政府有关扶持资金虽在不断加大,但都不能落实到基层的农村。
“乡村里的村社文化是非遗依附的最后土壤,如何使村社文化传统保持生命活力,这已不是一个单一的文化问题,中国农村的文化传承已成为体制外被忽略的地方。乡村传人以及他们的文化权益在体制内都没有得到保障。这是我们需要给予关注的现实问题。”乔晓光表示。
康保成则指出,即使如侗族大歌那样名气很大的非遗项目,由于其处在“山高皇帝远”的偏僻地区,商业行为一旦介入,处于弱势地位的传承人的利益便很难得到保障。这导致了某些传承人对非遗保护的态度冷漠、消极,更加重了断代的风险。
学者们建议,国家一方面要尽快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细则,对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给出大致的实施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尽快改变“谁申报、谁立项、谁受益”的做法,强化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的监督,落实各种报错措施,尽快实施名录和传承人的退出机制。记者 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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