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的开拓创新力度,充分挖掘中华文化资源,创造出足以征服人心的文化产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文化与其他一切“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它只有从被吸引、认同、接受、欣赏、消化与感动的过程中,才能获得生命并产生价值。有效的文化安全屏障要在主动进取中而不是被动圈地中筑起,这是由文化的本质特性决定的。
文化有活力有魅力,是传播、影响和发挥功能的前提,也是维护自身阵地的基础。只有开拓创新,才能把文化资源化成精品佳作;只有精品佳作形成阵势,才能产生文化魅力;文化有魅力、有召唤力,才能在全球化交流中实现自身的壮大与发展,维护文化安全的信心与能力才会不断增强。文化的特性以及文化交流的形势提醒我们,维护文化安全,需要我们有效防范,更需要我们开拓创新,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
文化安全是民族传承、国家稳定、人民得享文明之光的重要保障,坚决而持久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势在必行。在文化创造、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的全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以中华文化为本体,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和包容性的吸纳,进行开放式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文化交流融合中赢得主动权,保持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之林独特而重要的地位。(艾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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