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仪三、郑时龄、张松等建筑专家都指出,原址保护是最好的方式,异地重建可能对建筑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在欧美,业界主张让老建筑保持“断墙残垣”;对比国内,老建筑“修旧如旧”已属不易,修得面目全非,环绕它再建一堆新古董,名为“保护发展”,实则不伦不类的案例比比皆是。
连夜强拆只为不留后患
去年梁思成故居被拆,让“维修性拆除”一词声名鹊起,今年类似闹剧又在上演,究其原因无非是文物保护部门“有心无力”。文物保护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千年文明需要保护的实在太多,只能把钱用在刀刃上。大量建筑权属归个人所有,住户想要拆除改建,加之城市规划势如破竹,文物保护部门缺乏管理权限,难以有效干预。有工作人员私下叹苦经,“只能协商,无法强制。 ”
据媒体披露,兴教寺内多座待拆建筑,在建设之初就被西安市文物局多次叫停,要求规划批复后再建,但始终未被认真执行,以至酿成了今天的尴尬。 《文物法》对破坏文物行为最高50万元的罚款,因数额有限也让一些人有恃无恐。南京发现六座六朝墓葬,文物局已下达 《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却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并连夜进行挖掘,将其破坏殆尽,“要么不拆,要么全部拆完”,绝非个别现象。50万元罚款,卖一个卧室就回本了,但是留着文物残骸进行原址保护,可能要冒损失价值500万、5000万元的地皮风险。文化遗产,正是在“精明”的发展计划中,成了被漠视的对象。 (诸葛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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