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清廷开始准备作君主立宪的改革,但是这时革命潮流已经不可阻挡,再过两年,辛亥革命就成功了。清廷本来准备九年君主立宪,即使九年就能见成效,也太迟了。
现在看那时的资料,觉得当时出洋考察的这些亲王、大臣,倒是做了一些事的,他们的建议,固然能在大的方面抓住了要点,就是实行这些西方民主的模式时,会遇上些什么具体问题,他们也注意到了,预先设想办法了。他们出国不算白走。
他们提出应该设议会,议员由选举(其实是推举或小范围选举)生成。他们相当大胆地承认:“向来地方公举绅董之事,名为公举,或由官长授意,或由三教有力之绅推荐,不免有瞻徇情面不孚众望之处。今用投票法层层节制,期于力矫前项情弊”。
指出过去只由极少数人推举的代表人物(绅董),不孚众望。用投票法选举,希望能够有力纠正过去的情弊。那么,选举应该怎样进行?
《光绪朝东华录[注: 书名。又名《东华续录》。朱寿朋编纂。]》记录了不少资料(东华录,是清代内阁档案的实录,因为内阁设在东华门内)。
当时提出,议员应该有水平。WwW.lsQn.Cn“议院言论之得失,全视议员程度之高下。”要议员程度高,必须先普及教育,“非教育普及,则民智何由启发。”然后又应有机会在地方自治的实践中成熟,“非地方自治,则人才无从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