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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肉“到此一游”可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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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27 17:15:4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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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注: 南京市-南京,简称宁,别称金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四大古都”之一,有“六朝古都”之称。南京位于长江下游沿岸,]某中学生丁某,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旅游时题下了“丁锦昊到此一游”,令国人深感丢人和愤慨。很快,其家庭住址,所在学校、父母姓名等都被网友人肉出来。他学校的网站被黑,其父母哭着向埃及和公众道歉。
题字是国人不文明行为的一种反映,当然应该被坚决制止,但为何此事被放大?概因这一事件的负面影响更广泛,丁某已经把国人的脸面丢到了国外。然而,和“到此一游”相比,时下一些侮辱谩骂以及“人肉”行为,何尝不是另一种不文明?
“人肉”某某某,为推动事件的真相确有效果,尤其是在反腐领域,有助于侦查机关迅速摸清腐败事实、查处不良官员,然而,频繁发生的人肉行为更多的时候陷进了网络暴力的范畴,其实已经侵害到了公民的隐私。就这一题字事件而言,当事人的确违法,也应该受到当地法律的制裁,“人肉”行动已经逾越法律。二来,当事人为一个初中生、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名誉和人身权利的保护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即使一名未成年人真的涉嫌犯罪,其“名誉权”“人格权”“形象权”必须妥善保护。
“到此一游”是部分国人素质不高的表现,动辄就“人肉”何尝不是素质不高的表现?“以暴制暴”或者是一种方式;以“不文明行为”来遏止不文明也是一种方式,但绝非最恰当和科学的方式。“人肉”可能会“吓”住不文明行为,但吓出来的文明是真正的文明吗?
◎毕晓哲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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