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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应把文物勘探列为建设审批必要前提

时间:2009-12-17 11:48:2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市政协常委会昨天通过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建议案》 提出———

  在宋大川委员连续7年进行提案,市政协连续3年进行重点督办后,市政协常委会昨天通过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建议案》,对造成北京地下文物保护形势严峻的五个方面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包括尽快制定颁布《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规定》,把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列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要前提条件。

  为了及时应对当前地下文物保护的严峻形势,市政协建议案建议北京市政府尽快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规定》,把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列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要前提条件,文物部门对相关法规中应当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的建设工程先行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并提出可否进行建设的意见,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文物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核发规划意见书和施工许可证。

  另外,对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先期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的建设项目实行文物备案制度,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了保证经费落实,市政协建议在政府经费项目中,增加地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用于推动地下文物保护的规划、研究、宣传和奖励等工作,并筹建北京地下文物保护基金,接受社会捐款。

  市政协建议案建议,修改完善现有的法规,并适时出台《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新闻内存

  地下文物是古代先民在各种活动中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包括城址、墓葬等遗迹和生产工具、武器等遗物。北京地区地下文物十分丰富,在纵向深度上,从地表以下直至一二十米都有埋藏。从1993年起,北京先后公布了三批共36处、2798.2公顷的范围为地下文物埋藏区。

  现象

  全市仅2.3%的建设项目进行考古勘探

  对于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当前的形势,市政协课题调研组提到了这样一个数据:2007年和2008年两年,北京市从事土方施工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共有4191项,但只有97个项目进行了考古勘探调查,仅占总数的2.3%。

  市政协课题调研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尤其是轻轨、地铁建设项目不断上马,地下文物保护面临更大的压力。即使在施工中发现了文物也难以保护。据介绍,建设单位施工中发现文物不停止施工甚至拒绝文物执法人员进入现场的现象屡有发生。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北京物流空港等工程施工时都曾发生过这种情况。

  症结

  法规不健全制约地下文物保护

  经过多年调研,市政协委员和相关委办局逐步达成共识:现有的关于文物保护的国家大法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中关于地下文物保护方面的规定很不健全,这是影响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有效开展的根本问题。

  据介绍,法规的不健全首先表现在“规定不明确”,文物保护法中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部门在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但是,对于什么是“大型”,却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而北京市的《实施办法》虽然明确为一万平方米以上,但又限定在旧城范围,大大缩小了文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旧城区外的项目仍旧无从把握。

  另外,相关法规虽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报请文物勘探,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停工报告,但对不履行规定的行为却又缺乏监督、执法和处罚的约束规定。

  另一个制约地下文物保护的主要因素是保护经费来源无保障。据介绍,由于地下文物看不见、摸不着,一个建设项目很难在施工前预知地下有无文物,因此建设单位往往在工程预算中没有列入地下文物勘探发掘的费用,一旦施工中发现文物需要保护,经费没有着落。

  而按照现行法规,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虽然是文物部门在做,但费用只能向被勘探发掘的单位收取,北京市文物部门却又没有考古勘探发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这导致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文/本报记者 柳剑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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