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通过《关于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建议案》,建议由专家委员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各涉农部门参与,定期研究制定分区片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运用科学合理的流转指导价格引导双方的合理经济预期,以达成、维系和发展良好的流转关系,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这一建议是针对市政协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农民过高的土地流转价格预期,往往是建立和维系土地流转关系的障碍这一现象提出的。此外,课题组还发现,私下口头协议还占相当大比重,真正以合同达成土地流转关系的比例还不高,有的地区甚至还不到30%。“空口无凭”往往是产生土地流转纠纷的主要原因。
为此,建议案建议,加强土地流转合同化管理,提高农民法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实行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应明确流转程序以及转出方、转接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和区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和管理,防止口头协议和私下协议造成的纠纷和隐患。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各地普遍缺乏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市政协还建议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纠纷处置办法,赋予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纠纷处置中的责任与职能,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在纠纷处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纠纷调解或仲裁组织(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提出原则性要求。同时,建议司法部门尽快研究土地流转纠纷典型案例,推出若干处置流转纠纷的示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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