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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联:为自由职业演艺人员撑起一片天空

时间:2009-12-26 12:19:43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日,由上海市文联主办的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如何保护自由职业演艺人员的权益成为法律界、文艺界专家学者探讨的焦点话题之一。论坛期间,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伟民。

  记者:当前自由演艺人员在文艺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艺联)正是在此背景下成立的。请您介绍一下这个组织。

  沈伟民:成立于2005年8月的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是由在上海从事表演业的演艺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组织。这个组织的主要功能是,配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演艺人员创业发展搭建服务平台,维护广大演艺工作者合法权益。通过对演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服务,集聚社会演艺人才,扩大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演艺人才要素的社会化、市场化,推动上海演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如何看待自由职业演员这一群体的构成?

  沈伟民: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没有自由流动的演艺人员。所有的演员都是由各级各类国有专业艺术院团培养、管理和使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来,这一国有一元体制被渐渐打破,各类非国有的演艺单位层出不穷,演艺人员的从业形态出现了多样化。

  目前,从演艺人员和单位的隶属关系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国有专业艺术院团演员。这类演员就是传统体制下的演员,国家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培养、管理、使用。二是民营院团的演员。他们是受雇于民营文艺院团的演员,通常以劳动关系方式确立从业行为,原则上按照劳动法进行规制。三是自由职业演员。这其中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知名演员,他们有自己的经纪公司或签在其他经纪公司旗下,有着相对完善的权益保护;另一类就是个体性质的纯自由职业者,自己在市场上打拼,更需要相关社会组织的关注并提供相应服务。

  艺联自2005年8月成立至今,体制外会员人数不断增加,现已占到全部会员人数的近30%,其中不乏如关栋天、孔祥东、金星、周立波、杨昆等一批在演艺市场上较为活跃的演艺名家,更有一大批默默无闻、对演艺市场起拾遗补缺作用的中青年演艺人员。艺联会员结构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自由职业演艺人员在当今演艺市场的重要程度。

  记者:和传统的体制内文艺工作者相比,自由演艺人员这一群体有何特点?

  沈伟民:首先,他们没有院团体制下的场次要求和其他行政干预的影响,可以按自己对市场的考量和自己的艺术才华自由地进行艺术创作和演出。当然,这样的自由是以符合国家法律、社会秩序、行业规范为前提的。这一特点所引发的一个后果,则是缺少国有艺术院团内演艺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等社会保障。其次,他们往往具有较强的艺术探索精神,思想上的禁锢少,对市场需求敏感。市场需求是演艺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了解市场需求、掌握市场运作方式、根据观众需求进行艺术生产创作演出构成了这一人群的明显特征。年轻化也是这一人群的一大特点。以艺联会员为例,艺联体制外会员中绝大部分都是中青年,平均年龄为31岁。

  记者:艺联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沈伟民:首先是从社会组织的角度为演艺人员探索提供职业保障体系。所谓职业保障,就是由行业协会为演艺人员的艺术生产和艺术发展提供人事、法律、推介、交流等全方位的服务,使他们能专心于演艺创作、演出、发展。职业保障实际上被广义的社会保障所涵盖。近年来,艺联的工作主要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不断开展各类权益维护服务。其中,艺联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共同建立“艺联会员权益争议协调处理机制”,与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合作建立“艺联会员就业权益保护机制”,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演艺行业的争议调解组织。艺联还通过个案维权和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维护自由演艺人员的权益。二是努力为他们提供各项人事代理服务。比如,我们为非本市户籍的优秀演艺人员入户上海、申办上海人才居住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为艺联会员代为办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手续。三是推荐组织艺联会员参加各类演艺项目的制作、演出。另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开展社会文艺工作者(很大部分是自由演艺人员)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认定,这也是从专业角度对自由从业演艺人员的一种社会价值肯定。

  另一个具体探索是制定《演艺合同书》,这是一份为推荐自由职业演艺人员参与演艺项目创作演出而制定的合同,它结合了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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