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认为,谷歌公司的释由可能影响损害后果的评价及损害赔偿的计算,但不能影响侵权与否的定性结论。
文著协:希望实现双赢的目标
在网络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的今天,作品的数字化传播无疑可以扩大作品知名度,同时还能让更多的人尽享网络资源,但实践中,面对海量作品该如何解决版权授权问题呢?
“发展数字图书馆是为民众造福的好事,但必须尊重作品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规定。作品的数字化传播具有传统方式无法比拟的便捷,但传播必须是合法传播,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李旭谈到,实践中与著作权人一一协商的交易成本比较大,商业上也难以操作。可供考虑的替代方案是,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代理机构协商,获得集体批量授权,从而减少著作权人和数字图书馆经营者的劳累。
谷歌“侵权门”事件还没有尘埃落定,最终的解决方案仍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李旭表示,“希望谷歌公司和中国作家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前者能够获得后者的补充授权,后者能够得到前者的合理补偿,这对纠纷本身而言是最经济、最完美的解决方式。”
“希望能够实现双赢的目标。”张洪波如是说。
记者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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