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条,他说过他不要签字。听见这话,汪精卫有些作难,陈璧君则说:只要陶先生回来上海,其他一切都可以再商量。这时候副官走进来,递给汪精卫一封信。汪精卫站着,打开信看,不过两三秒钟读完,脸色大变,告诉外祖母说,那是外祖父从香港发来的电报,要求他保护他家人的安全,否则他只有走极端,公开讲话。说出上海的事情,是日、汪最觉恐惧的情况。
外祖母见机就说:如果这样,事不宜迟,我最好马上去香港,劝他回来。若是迟了几日,他一句话讲出去,收不回来,那时我去也无用了。
汪精卫接口说:好,我派你马上出发,去香港。你到香港以后,一个星期之内,给我个准信。说着,汪精卫还批给外祖母1000大洋,作为路费。但是外祖母只能带两个小的舅舅同行,母亲和大舅、三舅须留在上海,不能去香港。也就是说,扣为人质了。
这样的结果,母亲和两个舅舅当然很伤心,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外祖母对儿女们讲:她先带四舅、五舅两个去香港,找到外祖父之后,再想办法救出母亲和两个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