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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博”春天从正名始 没“名分”难平等

时间:2010-4-29 11:07:38  来源:人民日报

  职能相似 地位相异

  “民博”春天从正名始

  阅读提示

  加快出台《博物馆条例》,完善博物馆管理基本制度体系,明确民办博物馆与公立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

  ——《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民办博物馆相对于国有博物馆而言,只是办馆藏品、经费来源和举办者不同,其办馆方向、藏品保护、社会教育和服务目标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没“名分”难平等

  “对一座城市而言,因经济而发展,因科技而强盛,因文化才能持久。”安徽芜湖陆河村茶楼老总许世平说:“博物馆,就是一座城市文化的象征之一。”

  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博物馆的好坏,折射出一座城市甚至一个民族的素质。”他介绍说,在国外,民营博物馆占据着主体地位,其性质同样是公益性事业,其职能也是为社会服务。

  不过在国内,博物馆民办这条“腿”明显不够强壮。与国有博物馆在“身份上的不平等”仍是民办博物馆头上的一个金箍。虽然早在2005年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就“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但与国有博物馆在政策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待遇相比,还未真正做到一视同仁。而由于现有政策中,文物资产作为抵押物无法评估,民办博物馆也很难获得贷款。至于用地等政策,就更不完善了。

  没有“名分”,就没有税费优免,没有国家补助,没有金融支持,更没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在4月7日举办的“首届民办博物馆发展高峰论坛”上,与会人员纷纷呼吁。

  谭忠文的“云南人家”展馆面积只有1000多平方米,公开展出的上万件展品不足全部收藏的1/20。“与其说是个博物馆,还不如说是个仓库。”谭忠文说,由于场地有限,许多贵重的藏品不敢展示出来。“除了几个摄像头,我这儿没有别的安保措施。”昆明市政府曾许诺在呈贡新区划一片地,盖一间更大规模的博物馆,但是位置比较偏远,游客较难到达。所以他希望政府能在用地和贷款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

  记者在云南采访过的几家民办博物馆负责人也表示,希望政府加大对私人博物馆在场地、安保措施、展品保管与维护,以及专业人员配备与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作好宣传推荐工作,带动整个博物馆业健康发展。

  国有民办一盘棋 

  “对于规范经营的民营博物馆,政府应该给予支持!”李修松认为,政府应该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的发展。

  “民办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应该走成一盘棋。”天津五大道历史博物馆馆长刘春芬说,“哪怕只是免收一部分税也能给民间博物馆更大的空间。”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市经过审批成立的民办博物馆15家,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筹划制定有关支持政策。

  据介绍,早在2008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就出台了《关于鼓励促进我区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试行)》。根据这一意见,由个人或民营企业出资筹建的博物馆,最高可获得400万元的补助资金。另外,对于民办博物馆建设用地也将优先供给。而2008年8月昆明市出台的《关于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大力发展博物馆业的实施意见》中,也从资金、土地、补贴、赞助等政策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政策与民办博物馆一旦聚合,其化学反应令许世平十分兴奋。据他介绍,在芜湖市的支持下,一座占地15亩、展示面积6000平方米的安徽省首家徽商博物馆即将落成,他30多年来的藏品将有一个更好的“家”。“如果只是个人来做,肯定没有这个实力。”

  安徽省源泉徽文化民俗博物馆馆长宣繁秋则认为,芜湖市的支持模式完全可以复制,甚至可以更加具体:“比如政府能否出面,让银行拿出产品,对民间博物馆这种公益事业采取无息贷款,由博物馆的藏品作抵押!”

  李修松也建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所得额的12%,并且可以税前扣除,民办博物馆就可以充分运用这一条。目前,安徽省的相关立法工作也在进行中,“未来,安徽对于民办博物馆的政策支持,会越来越好!”

  政策还需具体化

  根据《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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