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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生谈“汪晖被指抄袭” 呼吁组织调查委员会

时间:2010-6-8 12:41:30  来源:新京报
、具有公信力、与涉嫌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没有关系的第三者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授予“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之权。在调查过程中,当然会给予当事人向“调查委员会”详尽说明的机会。若是毋枉毋纵的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确认与鉴定了大量抄袭的证据(无论这些是来自抄袭者早期、中期或后期的著作),校长、院长在接到调查报告以后,对于最为严重的抄袭当事人的处分,只有一个可能:撤职。为什么如此严厉?因为,如前所述,确实的证据显示,当事人自我取消了作为学者的资格:他侵害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逾越了学术道德的底线,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秩序。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此究责的程序,会使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处罚,中国的学术秩序因此获得重整的机会,不正学风也由此可以获得改正。中国学术界庶几可以走向良性循环。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本稿经林毓生先生审定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

  - 链接

  汪晖“抄袭门”事件演变

  ●3月10日 南京大学学者王彬彬在《文艺研究》上刊发文章《汪晖的学风问题——以为例》,质疑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

  ●3月25日 《南方周末》又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抄袭门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3月25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

  ●3月25日 汪晖对媒体记者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3月25日 网上出现钟彪《学术“私律”与“莫须有”》一文,批驳王彬彬抄袭。该文称:根据“偷意”这样一个极不严格的概念,如果没有步步为营地做注释,那么,几乎所有不做注的地方都可以戴上“偷意”的帽子,则所有的学术文体都会崩溃。

  ●3月30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严家炎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认为“这场讨论对纯洁和改善我们的学风有好处有必要”。

  ●4月3日 《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一文,舒炜说:“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4月7日 《南方周末》刊载项义华《规范的缺失与自我的迷失——也谈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一文,在部分承认王彬彬批评有“偏颇之处”之后,项文也提出了“涉嫌抄袭的新证”。

  ●4月9日 知名学者丁东在《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发表文章,称自从中国有了现代学术以来,引用别人的著作,不注明出处,从来都是不正当的,上世纪80年代也不例外。汪晖博士论文中的硬伤,当时没有发现,应当说是评委的疏忽,并不能证明80年代不需要遵守学术规范。

  ●4月21日 熊丙奇在《东方早报》上撰文《社科院应启动汪晖抄袭事件的调查》,说:“如果没有抄袭,学位委员会可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以此了断‘媒体辩论’;而如果存在抄袭,学位委员会当作出取消博士学位的处理。”

  ●4月28日 《南方周末》刊载王彬彬《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献疑——仅限于第十二章第四节》一文,王彬彬再次批评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有涉嫌抄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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