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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之初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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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09:08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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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传世之《夏小正》,本来面目就是上古的十月历法,后来经过晚周人的改纂,但遣迹仍存见在经文中。 上古这种五行十月历法,将一年分为五季,每季72天,其中每一行季又分为阴阳两部分。每部各分为36天,一年十蔀即360天。十蔀,即十个节气,或曰“季”,或曰“节”,或曰“月”。 《管子-五行》说: “作立五行,以正六时,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也就是说:从冬至甲子至乙亥72日为木行,继之丙子至丁亥72日为火行,继之戊子至己亥72日为土行,继之庚子至辛亥72日,最后是壬子至癸亥72日而毕,恰为六个干支周期的结尾,共360日整。 《管子-四时》篇中,于春夏秋冬各占三月、各据一方、各应一行外,特于叙述季夏时,中间横插一段“中央曰土,土德关辅四时入出……”云云,从而形成五季。而《五行》篇中,以五季分配一年之三百六十日,各得“七十二日”。其法从冬至开始,第一个七十二日配木,第二个七十二日配火,如此类推,五个七十二日配完五行,正好一年完毕,以五行统配一年之三百六十日。 这种历法,是晚周人所传述的上古五行十月历法。东汉未流行的《太平经》中有一则“三合相通诀”:? “十号数之终也,故物至十月而反初。天正以八月为十月,故物毕成。地正以九月为十月,故物毕老。人正以亥为十月,故物毕死。 三正(天、地、人)竟也,物当复生,故乾在西北。凡物始核于亥,天法从八月而分别之。九月而究竟之,十月实核之。故天地人之三统俱终,实核于亥。”? 这一记述清楚地表明,以“亥”月为终的历法,原型也是五行十月的历法。 《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在季夏之月末尾,皆有“中央土”。《淮南子》的《时则训》,火德主管孟夏、仲夏,五月、六月季夏则为土德,一年亦分纪为五时(春、夏、季夏、秋、冬)。这其实也都是上古五季、十月历法观念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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