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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女性诗歌的繁荣及其在文学史中的缺席

时间:2009-8-8 16:53:03  来源:不详

  论文关键词: 明清女性诗歌 清 自然 男权 话语权

  论文摘要:明清时期,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个性解放启蒙思潮的推动,伴随着男性文人的推崇和创作的群体化及区域化,女性诗歌创作趋向自觉,以其“自然”和“清”的特质闻名于世,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但由于男权中心传统的制约,女性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又因文学经典化问题和研究的不足及女性诗歌自身的“残缺”,女性诗歌在文学史中一直处于缺席的地位。

  一  绪论: 明清女性诗歌的繁荣

  胡文楷先生在其《历代妇女著作考·自序》中说道:“自班氏《汉书·艺文志》出,群书始有著录,……唐宋二代,如武皇后、鱼玄机、薛涛、花蕊夫人、杨太后、李清照、朱淑真,其集尚存。《明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仅三十馀家,其未著录者,见于王西樵《宫闺氏籍艺文考略》所载甚多;均目见其集,足以徵信。清代妇人之集,超轶前代,数逾三千。”可见,我国古代历史上的女性作家代不乏人,尤其到了明清之际,几百年间,出现了近四千位女作家,仅三百年间就有两千多位出版过专集的女诗人,繁荣之貌,前所未有。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一书收录了明清女作家约3885人,收录各种体裁的作品集约4741部,另外还有合刻的集子54部,总集129部。这一系列数据表明,明清之际的女性文学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在这么多的女性作家作品中,超过90%的是女诗人和诗集。明清之际女性诗歌如此繁荣,是以前历朝历代难以企及的,其中原因值得探究。

  二  明清女性诗歌繁荣的原因

  (一)特定的历史氛围,女性意识的觉醒,推动创作的自觉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在以儒家为基石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中国妇女一直忍受着神权、王权、族权、夫权的奴役,长期受着所谓的“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等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隐藏闺阁,深居简出,几乎隔绝于外界社会。在传统社会里,妇女始终处于从属和次要的边缘地位,以男权为中心的权利社会剥夺了她们的话语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一系列封建传统观念使得古代的妇女失去了经济独立,失去了权利话语,更失去了应扮演一个社会角色的意识。

  明代中期以后,民主思想不断抬头,个性解放启蒙思潮兴盛。王学左派高举离经叛道的大旗,黄宗羲在《明儒学案·泰州学案》中概括王学左派的主要精神说:“吾心须是自心作得主宰,凡事只依本心而行,便是大丈夫。”“平时只是率性而行,纯任自然,便谓之道。……凡先儒见闻,道理格式,皆足以障道。”他们肯定人欲的合理要求,主张人际间的地位平等,追求个性的自然发展,洋溢着一种叛道的勇气和张扬个性的精神。这种高扬个性和复苏人性的思想推动了在创作中强化主体的意识。于是在诗文领域兴起与传统相对抗的“性灵说”和“童心说”。清代,具有民主思想的文人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都反对宋明理学,尤其是清代中叶的袁枚,他生活通脱放浪,个性放荡不羁,颇具离经叛道的反叛传统的精神。他宣扬性情至上,肯定情欲合理,主张即“情”求“性”,强调男女是真情本原,与沈德潜等人反复辩论,公开地为男女之情的诗歌张目。[1]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思潮大背景下,明清之际有民主倾向的男性文人纷纷开始关心妇女问题,主张男女平等。如李贽提出“天地一夫妇”(《夫妇论》)的男女二元论,主张男女平等。清代的唐甄、张履祥主张夫妻平等尤当恤女;袁枚则重视女子教育,广收女弟子,培养女诗人,褒奖“妇人女子,村氓浅学”的诗才;文人俞正燮极其同情妇女处境,反对男子纳妾出妻,反对女子缠足,守节,守贞;更有甚者,像李汝珍在《镜花缘》中对调男女的地位,提出了“女性中心社会说”,创造了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子,以治外事。”《镜花缘》中的女子的智慧才能都不弱于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从男性文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极力抬高女子的地位,使得女子有了一种话语意识。由于男性的抬举,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普遍有了种自觉意识,她们开始自寻出路,谋求自己的话语地位。一方面,她们大量的写诗,认为作诗是她们的分内之事。寒山陆卿子在为明代女诗人项兰贞的《咏雪斋遗稿》作序时说道:“我辈酒浆烹饪是务,固其职也。病且戒无所事,则效往古女流,遗风剩响而为诗;诗固非大丈夫职业,实我辈分内物也。” “生而夙慧,幼闲诗书”的顾若璞在其《卧月轩集·自序》中云:“尝读诗知妇人之职,惟酒食是议耳,其敢弄笔墨以与文士争长乎?然物有不平则鸣,自古在昔,如班左诸淑媛,颇著文章自娱,则彤管与箴管并陈,或亦非分外事也。”鉴湖女侠秋瑾亦云:“女子当有学问,求自立,不当事事仰给男子。今新少年动谓‘革命,革命’,吾谓革命当自家庭始,所谓男女平权是也。”以上几位女诗人都将文学之事看成是自己的分内事,而不再是男子的专权。另一方面,她们自己编纂并出版诗集。明末清初桐城的方维仪“尝取古今女子之作,编为宫闺诗史”;吴江叶氏家族的沈宜修编《伊人思》;清初的王端淑则花费二十五年时间编纂《名媛诗纬》;柳如是编《历代女子诗词选》;嘉庆年间,随园女弟子骆绮兰编《听秋馆闺中同人集》,收十八姐妹唱和之作。此外明清女诗人还有大量的诗话问世,像熊琏《谵仙诗话》,周润的《悟香楼诗话》等。

  可见,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普遍具有一种自觉意识,她们自认为作诗乃是她们的分内之事,追求同男性一样的平等地位,谋求自己的话语权。
  (二)男性文人的推崇

  明清之际,才女层出不穷,她们大量出版自己的诗集以谋求自己的社会话语权,同时,当时的男性文人积极维护这些才女,赞助她们出版诗集,并竭力为女性作品的经典化而努力。可以说,倘若没有男性文人的支持和推崇,女性诗人便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作品问世,并在当时成名。正如孙康宜女士在《明清文人的经典论与女性观》里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说,当时的‘女性研究’其实是明清文人对理想女性向往的一种产物。他们一方面深深感到自己的边缘处境,一方面也对被埋没的才女赋予极大的同情,所以当时许多文人不惜倾注大半生的时间和精力,努力收集和整理女诗人的作品。从政治上的失意转移到女性研究,可以说成了当时的风气。”从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收录的诗歌总集来看,明清的共有129部,其中有过百部是由男性文人编纂的,因而女性诗歌成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男性。“尤留意于广东文献”的冼玉清在其《广东女子艺文考·自序》中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其一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其二才士之妻,闺房倡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其三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正如冼玉清所言,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绝大多数要么是名门之后,受过良好的教育;要么是才士之妻,夫妇唱和;或是令子之母,子侄相尊为之表扬。仅以明代的吴江叶氏家族的女性文学创作来看,我们就可以洞察这一点。明末吴江叶氏“一门之内,同时闺秀遂有十人,可云盛矣。”叶绍袁之妻沈宜修是当时的吴江诗坛的女性代表人物,其女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都才貌双全,富有文才。据《宫闺氏籍艺文考略》载:“沈宜修字宛君,吴江人,副使珫女,工部叶绍袁妻。”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曰:“叶夫人字宛君,余之女弟也。幼而奇慧,识鉴过人;秋月银河,可方内度,春池琪树,差拟容仪,支机天巧,班蔡文华。”沈宜修是按察司副使沈珫的女儿,是著名作曲家沈璟的侄女,其丈夫叶绍袁曾任过北京国子监助教和工部主事。可见沈叶两家都是官宦,两家都重视文化教育,具有浓厚的文学风气和传统,因而沈宜修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深受文化熏陶,嫁给进士叶绍袁以后,更是夫唱妇和,因而方能“支机天巧,班蔡文华”。叶氏三姐妹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生长在这样的诗风浓厚的家庭,从小就耳濡目染,她们德色才兼备,具有很强的女性意识,敢于大胆冲击思想的禁锢,显示出强烈的思想解放意识,她们才情超绝,诗词俱佳,更相唱和。叶氏家族可谓“门内人人集,闺中个个诗”。清代的袁枚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广收女弟子,并与她们互相唱和,广游天下,切磋文学。“四方女士,闻其名者,皆钦为汉之伏生夏侯胜一流。故所到处,皆敛衽及地,以弟子礼见。先生有教无类,就其所呈篇什,都为拔尤选胜而存之。”他编《随园女弟子诗》六卷,共选二十八人诗。自古才子佳人配,才士歌伎配,明清之际尤显突出,像侯方域和李香君,冒襄和顾媚,杨文骢与马娇,葛徵奇和李因,钱谦益与柳如是等等,她们的结合无疑给女性诗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可见,明清之际的男性文人普遍关注女诗人的成长,力推她们的作品,我们不妨将此作为女性诗歌繁荣的外在推动因素。

  (三)“自然”和“清”的特质暗合男性文人的审美趣味

  男性文人推崇女性诗人的作品,固然要找到其合理的理由,进一步说,就是要找到女性诗作的真正的文学价值。哈罗德·布鲁姆在其《西方正典》里说:“使一个文学作品赢得经典地位的原创特质,乃是一种特异性,我们要不就永远无法予以归类同化,要不就因为它显得司空见惯,以致我们根本忽视了那种特异的本质。”女性诗歌得到明清文人的如此青睐,我想也正在于这一点,在于女性诗歌的特异性,这种“特异性”便是“自然”和“清”的特质。直接指出这两个特质的当属晚明的钟惺,他在《名媛诗归序》中以一个男性学者的身份对当时的诗坛表态宣言,对女性创作价值进行系统的评论,序中提出这样两个重要的文学观点。一曰“自然”:

  诗也者,自然之声也,非假法律模仿而工者也。《三百篇》自登山涉砠,唱为怀人之祖,其言可歌可咏,要以不失温柔敦厚而已,安有所为法律哉?今之为诗者,未就蛮笺,先言法律,且曰某人学某格,某书习某派,故夫今人今世之诗,胸中先有曹刘温李,而后拟为之者也。若夫古今名媛,则发乎情,根乎性,未尝拟作,亦不知派,无南皮西昆,而自流其悲雅者也。……故凡后日之工诗者,皆前日之不能工诗者也。

  “自然”是诗歌的本色,便是说,诗歌创作当以自己的性情为本,直抒自己的真情实感,只有这样,方乃真诗也。

  钟惺何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来对女性诗歌价值进行评价?我们不妨再次回归到当时的社会思潮来看。其一,当属王学左派的兴起和禅宗思想的广泛渗透。前文已述,他们张扬个性和肯定人欲。其二当受李贽的“童心说”和公安派的“性灵说”影响。他们抨击伪道学,重视个性精神,注重个人情感与生活欲望的合理性,强调真实表现作者个性化思想情感。还有李梦阳对文学本质新的理解,他认为 “真诗乃在民间”,而所谓“真者,音之发而情之原也。”(《诗集自序》)所以,钟惺认为“诗家当求古人真诗所在,真诗者,精神所在也。”同为竟陵派的谭元春也表示:“夫真有性灵之言,常浮出纸上,决不与众言伍。”[2]

  清代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对宋明理学大力反对。由于处在易代后的特殊阶段,他们更提倡文学的经世致用的作用,强调文学要“为时”,“为事”,但同时他们亦认为“诗本性情”。黄宗羲论文学时就注意到了文学的特质,认为“诗之道,从性情而出,往往是不平之鸣,所以‘诗之道甚大,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所藏纳’”。(《南雷诗历·题辞》)秉性洒脱不拘的袁枚,在诗坛上公开批评嘲讽沈德潜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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