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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楚骚诗学

时间:2009-8-8 16:55:27  来源:不详
者必以政教为核心,“缘情”这才与“言志”拉开了距离,成为了它自成一说的诗学内容。
  这里还有个问题。六朝的“缘情”说中有个重要成分——“绮靡”,即诗不仅是“缘情”,它还具有“绮靡”的特点,这“绮靡”乃是诗的文采的表现特色,与“言志”相比,它偏重于情感的审美,而“言志”则在于诗歌的实际致用。笔者以为,这点也非完全由陆机首创而由六朝开其端,实际上,屈原在他的诗篇中已初露端倪并略展风采,而后到汉代时发展为赋的“丽”,再后才是陆机的“绮靡”,从这点上说,屈原实在是开风气之先者,只是他未曾明言而已,也就是说,屈原的创作中虽较多的是吐露志向与理想,发抒其郁邑不得志,但诗中所展示的情感却无疑具有审美色彩,属于审美意识的早期表现。试比较《离骚》与《诗经》,很明显的,《离骚》下半部分展示主人公天国神游的文辞,虽不能说已达到了“绮靡”的程度,然其所具赋的铺陈和“丽”的特色已显然示现,其在文采上与《诗经》已不可同日而语;而《招魂》《大招》二诗中东南西北的大段铺叙,其文辞之艳侈与堆砌,更毫无疑问达到了“诗赋欲丽”(曹丕说)的程度——作为汉赋的先声,“二招”实际上已具备了赋的早期特征,它离“绮靡”的距离已不太远了。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在“诗言志”与“诗缘情而绮靡”两说之间,屈原(包括宋玉)的楚骚诗学(包括创作本身),确实是起了中介过渡的桥梁作用,在整个中国诗学发展史上,其价值地位与影响都不容忽视。
  
  三
  
  与楚骚诗学评述密切相关的,是紧接屈原时代之后的两汉对楚骚诗学的评介。虽然从形式上说,两汉的评介(包括争议)是针对楚辞而言,发表对屈原其人及其楚辞作品的看法,但因为这些评介与看法本身,或与儒家诗学密切相关,或以儒家诗学为评陟标准,实际上所反映的也是对楚骚诗学的态度及其评介,故我们这里必须予以述及。
  两汉时代对楚骚诗学最早表态的,是淮南王刘安,《汉书》载其曾撰《离骚传》,惜已失,仅存一段文字,被司马迁《史记》引用而流传至今,其中对《离骚》的评语,体现了对楚骚诗学的高度评介:“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这段话很显然说明,在刘安看来,《离骚》既有国风言情不过分之优,又有小雅讽刺得体之长,兼备了《诗经》的两大特色,这无疑是指出了楚骚诗学“情“志”互显的长处,肯定了楚骚诗学的特点,值得引起重视。不过,刘安完全站在传统儒家诗学立场,以《诗经》之所长作为评判标准,不免显得有些局限,但在当时条件下,也只能以儒家诗学作为评判的界河,我们今人不能苛求。
  比起刘安,司马迁对楚骚诗学的评介更高更切中肯綮,他不仅在《屈原列传》中直接引用了刘安的评语——这本身即说明了司马迁对屈原与楚辞的高度肯定,同时更重要的是,他点明了屈原创作《离骚》等作品乃因“忧愁幽思”而下笔——“盖自怨生也”,这也即屈原在《惜诵》中所谓的“发愤抒情”,它是楚骚诗学的核心内容,司马迁正是承此而生了“发愤著书”,从而诞生了名垂千古的伟大著作《史记》,其动因与屈原之《离骚》可谓完全一脉相承。司马迁的这一“发愤著书”说后又沿袭发展成了后世的“不平则鸣”说,在中国诗学史和中国文学史上成了很重要的文学(诗歌)产生动因说,它既符合文学(诗歌)的本质,又点明了作者创作的原因,影响很大。
  不过,西汉时代对屈原与楚骚诗学也有持亦褒亦贬态度的——扬雄是个代表。《法言 吾子》中,扬雄将赋家分为两类:诗人之赋与辞人之赋,他认为前者“丽以则”,后者“丽以淫”,而屈原属于诗人之列,可见扬雄对屈原的推崇,同时,这实际上也反映了屈原作品在文体形式过渡过程中的承启意义——它具有“丽以则”的特征。同文中,扬雄又称道屈原“或问屈原智否?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如其智,如其智。”说明他是褒扬屈原的,但《汉书 扬雄传》记载,扬雄一方面认为屈原文过司马相如,“因不容,作《离骚》,自投江而死,悲其文,读之未尚不流涕也。”另一方面又觉得“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对屈原颇有微词,遂反《离骚》意而作《反离骚》(及《广骚》《畔牢愁》等),同时对楚骚的浪漫特色非议,以为“过以浮”,“过浮者蹈云天”。当然,对《反离骚》等作品,我们应作具体分析,扬雄的模拟作品所模拟之对象,在当时均为儒家经典之作——由《易》而作《太玄》,由《论语》而作《法言》,等等,因而《反离骚》的问世,一定程度上也应该说反映了他对《离骚》的推崇——将其置于儒家经典之列,只是他不愿接受屈原的行事方式和处世态度,故而有意要“反”之,这表明了扬雄对楚骚诗学——“发愤抒情”说的不同看法。
  到东汉时,发生了诗学史上较少见的争锋相对的争议现象,这就是王逸与班固由对屈原及其楚骚诗学的不同看法而生的争辩。问题是由班固的偏激之论引起的,他在《离骚序》中虽肯定了楚骚,谓:“其文弘博丽雅,为辞赋宗,后世莫不斟酌其英华,则象其从容。”“可谓妙才也。”却又同时否定了刘安对楚骚诗学的褒论,认为“斯论似过其真”,“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也就是说,在班固看来,楚骚并未达到《诗经》风雅的水准,刘安之论拔高了。同时,班固还认为屈原违背了儒家“明哲保身”的准则:“露才扬己”,“责数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沉江而死,亦贬挈狂狷景行之士。”而对屈原作品中的浪漫表现,他则斥之以“多称昆仑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经义所载。”以儒家的诗学标准作了全方位的贬抑。正因此,王逸对班固之论提出了针锋相对的不同看法,《楚辞章句序》说:“今若屈原,膺忠贞之质,体清洁之性,直若砥矢,言若丹青,进不隐其谋,退不顾其命,此诚绝世之行,俊彦之英也。”“而班固谓之露才扬己,--------是夸其高明,而损其清洁者也,”“殆失厥中矣”。这是高度肯定屈原其人。他又对楚骚作了评介:“屈原之词,诚博远矣。自终没以来,名儒博达之士,著造词赋,莫不拟则其仪表,祖式其模范,取其要妙,窃其华藻。所谓金相玉质,百世无匹,名垂罔极,永不刊灭者矣。”虽然王逸也不可避免地在其所论中有“依经立论”倾向(见《楚辞章句》),站在儒家立场上看问题——这是时代使然,但他对屈原及其作品所讲的实事求是的话语,尤其对楚骚诗学所发表的中肯之论,无疑突出强调了楚骚在继承《诗经》传统基础上的大胆突破和创新。
  东汉的这场争论,虽表现于班固与王逸两人身上,然实际反映的问题则是说明了诗歌(文学)创作和理论在两汉时代的标准与走向,以及人们对它的价值取向。从诗学发展角度来说,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在突破儒家政教诗学的框架时,显然遇到了不和谐音,因为在传统儒家诗学看来,诗歌创作,不能发抒违离儒家准则的纯属个人情感的东西,也即不能发不属儒家政教内容的自我之“愤”和个人之“情”,倘违背此点,则显然是大逆不道,必将受到斥责和非议。可见,楚骚诗学在它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褒有贬,有承有违,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看到楚骚诗学的客观价值与实际影响作用,中国的诗学发展史不能缺少这一章节——这是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
  
  参考文献:
  《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史记》,中华书局本
   《汉书》,中华书局本
  《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顾易生 蒋凡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中国诗学史》第一卷,陈伯海 蒋哲伦主编,翁其斌著,福建鹭江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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