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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毛宗岗论诗文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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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郑《诗》学“正变”说之合理性

时间:2009-8-8 16:57:14  来源:不详

提要:

诗歌在西周初期的国家意识形态建构过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到了西周中期,诗歌原来赖以存在的并发挥功能的文化空间发生了重要变化,于是诗歌原有的意识形态功能渐渐弱化,而各种新的功能随之产生并发展起来。“正变”之说原是汉儒从诗歌功能历史演变的角度对《诗经》作品进行的分类,清代以来不少学者对这一分类方式持全盘否定态度,这是失之武断的。

关键词:

文化空间   意识形态   正变   无算乐 

                              

西周初期周公等人为了意识形态的需要创制的那些颂诗及部分大小雅之作,一旦作为乐章而且成为礼仪制度的组成部分,它们也就获得了某种稳定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乐章及其功能都不会被改变。这也许就是班固所谓“成康没而颂声寝”的真正原因。后世诸王,倘不对礼乐制度做大的改革,就必定会沿用那些周初创制的乐章。如此久而久之,这些乐章原来的那些意识形态功能也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了。事实上,到了西周中叶的昭、穆二王之后,周人的统治早已深入人心,获得了牢不可破的合法性,也不再需要用诗歌的言说方式来强化这种合法性了。班固说“成康没而颂声寝”,而郑玄《诗谱序》在“及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之后即言“后王稍更陵迟,懿王……”,自成王乃至懿、夷二王之间的康、昭、穆、共四王概无言及,这是什么原因?恐怕正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一百多年间在诗乐方面没有大的制作之故[i]。此期诗歌的具体功用或许会有改变,例如原用于祭祀大典的乐章移为他用等。但诗歌总体的意识形态功能除了渐渐削弱之外没有任何改变。那么具有新的功能的诗歌是如何产生的呢?《毛诗序》的作者和郑玄都是颇有历史眼光的人,他们已经很清楚地指出了社会政治的变化对于诗歌功能转变的决定性影响。可惜的是清代以来一些学者,特别是“古史辨”派对《诗序》和《郑谱》的观点完全否定,使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难辨了。看他们的论述,主[1]要是对于《诗序》与《诗谱序》的“美刺”、“正变”说难以理解,特别是对于按照时代的顺序划分“正变”的观点不能接受。例如顾颉刚先生说:

汉儒愚笨到了极点,以为“政治盛衰”、“道德优劣”、“时代早晚”、“诗篇先后”这四件事情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翻开《诗经》,看到《周南》、《召南》的“周、召”二字,以为这是了不得的两个圣相,这“风”一定是“正风”。《邶》、《鄘》、《卫》以下,没有什么名人,就断定为“变风”。他们翻开《小雅》看见《鹿鸣》等篇矞皇典丽,心想这一定是文王时作的,是“正小雅”。一直翻到《六月》,忽然看见“文武吉甫”一语,想起尹吉甫是宣王时人,那么这一篇一定是宣王以后的诗了,宣王居西周之末,时代已晚,政治必衰,道德必劣,当然是“变小雅”了。但《四月》以下很有些颂扬称善的诗,和《鹿鸣》等篇的意味是相同的,这怎么办呢?于是“复古”、“伤今思古”、“思见君子”、“美宣王因以箴之”等话都加上去了。翻到《民劳》,看见里面有“无良”、“惛怓”、“寂虐”等许多坏字眼,从此以后一定是“变大雅”了[ii]

因此顾先生认为“正变”之说是绝对不能成立的。这种观点影响巨大,基本上为学术界所认同。例如何定生先生的观点就很有代表性:

……毛诗最讲不通处,就是以诗的世次来定“正变”的标准。他们硬性规定成王以前者为“正诗”,懿王以后者为“变诗”。但奇怪的是,为什么“正诗”都集中在文王到成王的七八十年间,而康昭以后以至共王一百多年,便连一篇都没有,成为诗经的真空时代?康、昭时代没有一篇“正诗”已属可怪,为什么穆、共六十余年间也连一篇“变诗”都没有,而必等到懿王才开始“变诗”的时代呢?但就这一点,即足以证明毛诗用世次来分别“正变”之不合理了。因为三百篇即使可以用“正变”来分类,也只是个案的分类,决不能用世次来硬性划分,一硬性划分,便显然有主观的作用,不符事实了。[iii]

顾颉刚与何定生先生提出的理由看上去似乎是无可辩驳的,实则不然。用“正变”来为诗三百分类是有主观性的,正如任何分类、任何命名都必然有主观性一样。但按世次分诗之“正变”则是唯一合理的选择。何以见得呢?首先,不能将“正变”与“美刺”完全对应而论之。《诗序》、《毛传》、《郑笺》、《郑谱》都没有说“变诗”中绝对没有“美诗”。而且《小大雅谱》明确指出:“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美恶各以其时,亦显善惩过,正之次也。”这说明“正变”之分并不是从“美刺”着眼的。对于“变诗”中有不少“美”诗这样的事实任谁都无可否认,何况《豳风》的确大都是歌颂周公的呢!毛、郑等当然也不会睁眼说瞎话。其次,康、昭以后百余年没有诗并不可怪,因为这个时期因循武、成礼制,无须增删,或者说此期诗歌作为正乐之乐章的功能没有改变。既然礼乐仪式中的一切都按部就班、各依其序,如果没有大的政治原因,当然是用不着、也不允许更改的。最主要的是,对于乐章创作者来说根本就没有改变的冲动或激情。他们没有理由去改变沿袭已久的乐章。第三,正如皮锡瑞所说,后世论者难免用今天的眼光看古人。从功能的角度看,西周时代的所谓“诗”与后世眼中的“诗”根本就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须知它是礼乐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用来抒写个人的闲情逸致或愤懑不平的!制度岂可随意变动?制度创立之初,周公等人根据先前的文化资源选择了“诗”这种言说形式或书写形式与“乐”一同作为礼制的组成部分,形成“诗”创作的一个集中时期。此期一过,“诗”就不再是一种“活的”言说形式了。它何时重新获得活力而进入人们现实的政治文化空间,则有赖于历史需求的召唤。所以第四,“正变”其实正是对诗歌应时代需求而起伏变化这一情形的准确把握——“正诗”代表周初创制或采集的进入了礼乐制度系统中的那些作品;“变诗”则代表那些后来因为制度的变化而获得全新的功能的作品。

关于“变风变雅”的说法是汉儒提出来的。《毛诗序》和郑玄《诗谱序》都认为所谓“变风变雅”是周室衰微、王纲解纽时代的产物。按郑玄的划分,《风》[iv]诗除《周南》、《召南》之外皆为“变风”;《大雅》自《民劳》之后,《小雅》自《六月》之后皆为“变雅”。这里有一个问题应予注意。看《诗谱序》与《毛诗序》的说法,风雅正变之分的标准是时代的盛衰,太平盛世的诗是“正风正雅”,混乱衰微之世的诗是“变风变雅”。然而如何分辨一首诗究竟产于何时呢?譬如《周南》、《召南》,《毛传》、《郑笺》均以为是西周初文王时代的作品,所以认为是“正风”,但是后代学者根据诗的内容和文辞技巧研究发现,其中不少作品是西周末年甚至东迁之后的作品。3。现代学者多认同这种观点。陆侃如、冯沅君著《诗史》经过考证后指出:“由此可知《二南》中不但没有一篇可以证明是文王时诗,并且没有一篇可以证明是西周时诗。同时可以推定的几篇却全是东周时的作品。”4这样一来,《毛诗》《郑笺》的正变之分似乎也就失去了切实的根据。对于这一情况可以这样来理解:《二南》之诗或许并非文王时的作品,但是其被采集入乐的时间应该较之其他“十三国风”为早,并被王室乐师纳入到礼乐系统之中。这类诗虽然不可能像“颂”和“正雅”那样成为重大祭祀礼仪的乐章,但是却可以成为正式的“乡乐”、“燕乐”或“房中之乐”,从而获得“正”的地位。例如据《仪礼》的记载,在“乡饮酒礼”就有以《二南》之诗为乐章的乐次。其他“十三国风”的作品尽管也均被入乐,但都是用于“无算乐”的散乐,并无固定的用途,故而只能算是“变风”。这样“正变”的划分还是依据诗歌功能的历史演变而作出的。

顾炎武有一段尝引起很大争议的话很值得注意,其云:

《钟鼓》之诗曰:‘以《雅》以《南》。’子曰:‘《雅》、《颂》各得其所。’夫《二南》也,《豳》之《七月》也,《小雅》正十六篇,《颂》也——《诗》之入乐者也。《邶风》以下十二国之附于《二南》之后,而谓之风;《鸱鸮》以下六篇之附于《豳》,而亦谓之《豳》;《六月》以下五十八篇《小雅》,《民劳》以下十三篇《大雅》,而谓之‘变雅’——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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