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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毛宗岗论诗文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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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郑《诗》学“正变”说之合理性

时间:2009-8-8 16:57:14  来源:不详
。对于采诗之说自清代以来多有疑者,其中最有代表性、质疑也最为有力的是清人崔述,他说:

旧说,周太史掌采列国之风。今自《邶》、《鄘》以下十二国风,皆周太史巡行之所采也。余按:克商以后,下逮陈灵,近五百年。何以前三百年所采殊少,后二百年所采甚多?周之诸侯千八百国,何以独此九国有风可采,而其余皆无之?曰:孔子之所删也。曰:成康之世,治化大行,刑措不用,诸侯贤者必多;其民岂无称功颂德之词?何为尽删其盛,而肚存其衰?……且十二国风中,东迁以后之诗居其大半;而《春秋》之策,王人至鲁,虽微贱无不书者。何以绝不见有采风之使?乃至《左传》之广搜博采,而亦无之!则此言出于后人臆度无疑也。盖凡文章一道,美斯爱,爱斯传,乃天下之常理;故有作者,即有传者……不然两汉、六朝、唐宋以来,并无采风太史,何以其诗亦传于后世也?[x]

崔述是清代著名学者,以善于怀疑古人成说著称,其《丰镐考信录》、《洙泗考信录》都是为人称道的好书。但是这里对“采诗”之说的怀疑却是站不住脚的。对于他的质疑我们可以做如下解说:

第一、关于采风前少后多的问题。现代以来的学界早已达成共识:“二南”《豳风》等许多旧说以为是西周之初的作品其实大都是西周之末到春秋时期的作品。这样一来,可以认为是周初之作的风诗就屈指可数了。即使有之,也并非从民间采集而来,例如《鸱鸮》、《七月》之类。我们根据诗歌在西周时期的功能判断,周初乃至西周中期以前的确并不存在“采诗”之事。因为当时的封建宗法制度与礼乐制度都得到严格的遵守,王室并不需要通过采诗观风这样的举措来了解什么。如果从周初即有采诗之制,那么即使五年从一国采得一首,那数百年间、数百国中也应有数万首之多了。这些诗都到哪里去了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西周中叶之前并没有采诗之制。但是这并不等于西周就压根儿没有采诗之事。倘若无人采集,《国风》之诗遍于天下,是如何被集为一编的呢?由于风诗绝大多数都产生于西周之末和春秋前半期,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采诗的事情是发生在西周中叶之后。至于为什么采诗,大约有两个原因:一是确如汉儒所言,是为了观民风。昭穆二王之后,周室渐衰,王室间有失礼之事,诸侯亦始有不敬之举,诸侯之间更是矛盾逐渐激烈,出现了擅自互相攻伐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王室为了加强控制,以维持王室的统治地位,于是想出采诗观风的办法,以此作为对诸侯采取褒奖与惩罚的依据,或者通过风谣了解诸侯的动向,客观上也是对诸侯们一种监督与警示。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看厉王、幽王之所为未必会有这样的政治胸襟。采诗的另外一种更加可信的原因则是王室和贵族们娱乐的需要。歌舞乐章尽管是作为非常庄严肃穆甚至具有神圣性的的礼仪的组成部分而进入官方文化系统的,但是它们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审美的价值,这是不容置疑的——世界上任何一种宗教性的乐舞绘画等艺术形式无不具有审美品性,宗教借助于艺术宣扬自身的同时,艺术也削弱了宗教性本身[xi]。如此久而久之,贵族们被礼仪的乐舞培养起来的审美需求自然会逐渐增强,难免对原有的、老旧的乐舞渐生厌烦,于是就希望有新的东西来满足审美的需要,这样就有了采风的事情发生——天南地北的声调各有不同,正好可以满足大家的口味。如此则诗是借了乐调的光才得以进入王室贵族文化之中的。

关于这一点,或许可以从“无算乐”的用途中看出来。在《仪礼》之《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等篇,均有“无算爵”、“无算乐”之谓。郑玄注“无算爵”云:“算,数也。宾主燕饮,爵行无数,醉而止也。”注“无算乐”云:“燕乐亦无数,或间或合,尽欢而止也。”[xii]盖于“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等礼仪的正式节目中,饮酒次数与用乐数均有严格规定,不可有丝毫差错。但是在正式节目之后,则可以尽情饮酒、尽情用乐,此所谓“无算”。何定生先生认为“变风”、“变雅”之作基本上都是用之于这种“无算乐”的。其云:

……且(燕礼和乡礼)于诸礼之中,用诗最多,犹以“无算乐”之用为最广泛而重要,包括了绝大多数小雅和几乎全部的国风诗篇。这是个相当重要的趋向。这个趋向可以说明周乐一面是由王乐的严肃而趋向于乡乐的轻松,另一面则三百篇之用,也由于正歌正乐而趋向于散歌散乐。[xiii]

所以他认为所谓“变风”、“变雅”就是指在作为乐章的使用上不同于以往那些“正歌”、“正乐”的作品。这是很有见地的说法。何先生所说的这种趋向应该是西周中叶之后才开始的,这也正是崔述所不解的采诗之“前少后多”的原因所在。用于纯粹的审美娱乐目的的诗乐除了所谓“无算乐”之外,《仪礼》又有“房中之乐”说。郑玄注云:“弦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不用钟磬之节也。谓之‘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讽喻以事君子。”[xiv]清人阎若琚认为:“今观之二南……信其为房中之乐也。”[xv]《毛传》亦认为《君子阳阳》等诗为“房中之乐”[xvi]。可见《诗经》中确有许多作品是作为“房中之乐”来使用的。尽管古人以为这类诗歌也有规劝讽喻之用,但在我们看来,其主要用途亦与“无算乐”一样肯定是审美娱乐方面的。

那么这些用于审美娱乐需要的诗歌从何而来呢?大约一部分是命周王室直接控制地区的大夫士或乐师、乐工们专门制作的,而更多的则是命人到各国采来的。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采诗”其实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根据需要临时采取的措施。很可能是王室为了保持尊严,将这种“采诗”行为神圣化,打出“采诗观风”的旗号。所以,采诗的事情肯定发生过,但不大可能是周初就有的定制。关于这一点古人亦曾有所涉及,我们看下面一段话:

或曰:先儒多以周道衰,诗人本诸衽席而《关雎》作。故扬雄以周康之时《关雎》作为伤乱始。杜钦亦曰:“佩玉晏鸣,《关雎》谈之。”说者以为古者后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后不然,故诗人叹而伤之。此鲁说也,与毛异矣。但以“哀而不伤”之意推之,恐有此理也。曰:此不可知矣。但《仪礼》以《关雎》为乡乐,又为房中之乐,则是周公制作之时已有此诗矣。若如鲁说,则《仪礼》不得为周公之书。《仪礼》不为周公之书则周之盛时乃无乡乐燕饮、房中之乐,而必有待于后世之刺诗也。其不然也明矣。[xvii]

在这个问题上很有可能正是朱熹所驳斥的这种观点是符合实际的。这种观点是从鲁诗的逻辑推出来的。宋儒坚信《仪礼》为古“礼经”,是周公所作无疑,故有此辨说。现代以来,学界对于《仪礼》的研究早已证明其为战国乃至西汉儒者根据留存的一些古代文献写定的,决非周公所作。根据“采诗”及“变风”、“变雅”之原始功用的辨析,我们可以说:周公制礼作乐之时的确没有大规模使用“无算乐”、“房中之乐”的情况。这些乐歌乃是西周后期才广泛进入贵族们的文化生活的。“采诗”之举的产生与这种主要用之于审美娱乐的乐歌有直接的联系,是其主要动因。

第二、关于删盛存衰的问题。如前所述,周初那些作为乐章的诗歌都是定作的,即为了礼乐仪式的需要而专门作出来的,并非人们自发地歌功颂德之举。礼乐制度一旦确定,何礼用何乐都成定制,后世沿用即可,不必再有新的创制。所以《诗经》中的颂美之作主要是向着文王、武王和周公的也就不足为奇了。盛世之诗本来就少,衰世之诗本来就多,这是文化历史语境的变化所导致的诗歌功能之演变的结果,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删盛存衰的问题。

第三、关于《左传》不载采诗之事的问题。有了上面的论述,这个问题也就不难回答了:采诗从来不是一件重要的政治措施,而主要是为了王室贵族们的娱乐。而且这种事也从来都没有形成制度,只是偶一为之的事。所以采诗之事不入于史官的视野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尽管如此,在先秦典籍中还是可以看出有关的记载的。为了方便起见,这里引一段一位青年学者的叙述:

古有所谓“王官采诗”说,前人多不之信,原因是有关此说的记载都是汉代的。战国竹简《孔子诗论》的再世,有力地证明了汉儒说是有根据的。《诗论》第三简说:“邦风其纳物也博,观人俗焉,大敛材焉。”“邦风”可以“观人俗”,也就是典籍所记“采诗观风”的“观风”,而“王官采诗”的“王官”一义,则含在“大敛材”一语之中。“敛材”,马承源先生的考释是:“指(收集)邦风佳作,实为采风。”[xviii]

对于“敛材”一语,王志平先生以为应读为“敛采”,就是“采诗观风”的意思[xix]。如果马承源、王志平、李山等理解的不错,那么周人有采诗之事就更加确凿无疑了。只是儒家对此事的理解似乎带有理想主义色彩,正如他们对西周的许多事情的理解都带有理想化成分一样——他们常常把本来没有什么政治意义的事件叙述为饱含深意,这是儒家话语建构的基本策略之一,不足为怪。所以周王室的采诗未必真的是为了“观人俗焉”。

我们确定了采诗之事的实际面目以后,对于民歌民谣与政治色彩极浓的讽喻怨刺之诗几乎同时“勃尔俱作”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各地的民歌都有自己的特点,收集这些民间作品稍加改造,就可以成为具有不同风味的歌曲而供王室和贵族们欣赏。关于这一点,我不能同意许多著名学者例如朱东润、钱穆以及时下一些论者否定《诗经》中有民间作品的观点。他们认为这三百零五篇诗歌都是贵族制作的,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诗经》中有些活泼欢快的作品洋溢着民间气息,绝对不可能是贵族们闭门造车的产物。但我相信这类民歌收集到之后在某些词语、韵律方面经过了贵族们的润色。这是“无算乐”和“房中之乐”的来源之一,当然也是《国风》的主要来源之一。这类从民间采来的作品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本身毫无政治内涵,纯粹是天真烂漫的情歌或劳动之歌,例如《静女》、《桑中》、《褰裳》、《七月》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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