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容成氏》第21號簡在說到大禹踐位之後,躬行節儉的時候有下面一段文字:
(禹)肰(然)句(後) (始)行 (以) (儉):衣不 (鲜) (美), (食)不童(重)味,朝不車逆,種(舂)不 (毇)米,A不折骨,裚(製)
其中A字的原篆寫作:
《容成氏》簡的整理者李零先生將此字隷定作“ ”,並解釋道:
从采聲,疑讀為“宰”,(“采”是清母之部字,“宰”是精母之部字,讀音
相近)指殺牲。“折骨”是節解的牲肉。[1]
李零先生將“ ”字讀作“宰”,有音韻學上的依據。如果僅僅從簡文本身來講,這個說法還是有相當的道理的。但是,如果結合金文来考慮,我們認為李零先生的說法還是有商榷的餘地。
春秋時期的 (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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