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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士大夫,最后的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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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中豪杰之项四

时间:2010-3-12 14:48:16  来源:不详
铭记与遗忘
  有些时候,人们真的很学会遗忘,忘却那些应该铭记的“金玉之躯”。或许是因为人们在灯红酒绿中,习惯地做着有颜色的热梦,喝着有颜色的凉风,说着色彩绚丽的“词儿”。或许是因为一个民族随着年纪的增长,她变得善忘,忘记了那些曾经在辛酸和深渊中苦苦挣扎的岁月。就在那些岁月里,有些人为了他们眷恋的祖国而誓雪耻,或许他们还不知道“国家”是什么概念,或者是因为“国家”的概念变得实在模糊,才使得人们变得善忘。尽管如此,那些“金玉之躯”的故事总被有良知的人铭记,而这里就是一个良知的铭记。
  民族大义
  翻开清史的每一页,让人振奋,又让人痛心。康熙、乾隆时的大帝国已经随水而逝,留下道光、咸丰、光绪时的“爱新觉罗氏”小衙门,对外卑恭,对内恐吓同胞。道光三十年的鸦片战争就开始了这种局面:割地赔款,签订不平等条约。小衙门为了负战争赔款,大力搜刮民脂民膏,本就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百姓更加苦不堪言,民怨沸腾,随之而来的是太平天国的农民运动。此时,立于国门的英法联军更是虎视眈眈,也趁机“修改条约”为名而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获取更多在华利益,就贫穷的边疆,法军也步步蚕食。而项四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项四[①],苗名“年四”[②],汉名崇周,咸丰六年生于西畴县锅底塘村。在这里特别地提一下,苗族的汉姓是赐姓,也就是说,苗族有自己的名字,在苗族的习俗里,称为“老名”。苗族的孩子出生的第三天,即由父母或者族长给孩子取名,这叫小名或者奶名。孩子长大结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请岳父岳母来给孩子的父亲取“老名”。譬如孩子的父亲叫“包”,岳父岳母取的老名叫“万”,即为“万包”。在这儿的“万包”是苗语称呼,项四的苗名叫“年四”也是如此。[③]同治二年,崇周随父正清迁居猛硐[④]。崇周少年聪明好学,勤劳勇敢,父把崇周送给当地土司梅光德打长工。梅光德甚是喜爱崇周,将其送往越南老寨马宗头处学艺,数年艺成归来。
  光绪九年,法军入侵越北,进犯中国边境。猛硐土司梅光德命崇周为寨老,驻守猛硐。崇周与17个郎舅弟兄及猛硐一带的各民族饮“鸡血酒”为誓盟,并率众利用大刀、长矛、毒弩等原始武器抗击法军。
  光绪十年,法军入侵都龙、猛硐,崇周又率众与之激战。
  光绪十一年,清政府任命崇周为南防统带,统兵千余人,辖麻栗坡、马关、河口等地。光绪十一年冬,崇周率兵消灭盘踞在猛硐新寨兵营的二百多名法军。
  光绪十五年,崇周以南防统带身份同钦差大臣唐景菘等与法方代表会勘中越边界,将猛硐、南温河、都龙等地划归中国版图。
  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赐给崇周一面长6尺,宽2尺的红缎软匾,上书“边防如铁桶,苗中之豪杰”。
  民国三年,崇周病逝。
  论“节”与现实
  笔者认为:铭记与遗忘的出身本是等同的,但人们的爱憎变得分明就有了铭记与遗忘的冲突。因此,他们习惯地铭记着那些芝麻绿豆的个人恩怨,却忘记了那“义”中之最。在当代的人类,他们把“义”压低,因此“义”贬值了。他们断定:义,义气也,一来二用就变成了“意气”,是指“意气用事”。笔者认为的“义”却是“大义”,是与“正义”相辅相成的。所言“正义”是处于法之外、情之上、理之中的,所凝聚的准则是能够让人心悦诚服,而不是恭维与恐吓。可是在工作运行过程中,人们大众化地以“正义”之名来攫取个人利益。
  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梁山泊的不一定好汉,为什么呢?武松景阳冈上打虎算是英雄,快活林中醉打蒋门神也算是英雄,因为他是为民除害。而“替天行道”却是给杀人行为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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