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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占卜权与信息传播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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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1-10 13:05: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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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布命辞宣示神谕,对征伐、田猎、祭祀、任免、天象、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信息进行预测与传播,为商王治国理政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贞人可以借助诸神的名义直接指令王室大臣或贵族代行王事,处理殷商王朝的军政大事,或对商王的大政方针提出自己的建议,力图通过神权左右商王朝政治生活。例如: 例1.乙已卜,壳贞:插各化载王事。 (5440) 例2.庚申卜,壳贞:吴载王事。 (5459) 例3.乙卯卜,奚贞:令多子族比犬侯璞周,载王事,五月。(6182) 例4.己酉卜,争贞:共众人呼比受载王事。(22) 例5.壬子卜,争贞:我其作邑,帝弗佐,若。癸五卜,争贞:勿作邑,帝若。 (丙147) 例1—4“载王事”指处理殷商王朝的军政大事,某人“载王事”是指某人代行王事,并非处理商王委派之事。“‘载王事’都是由贞人卜问的卜辞,尚未见到由王来贞问的辞例,这说明选派某人‘载王事’乃是贞人的意愿。‘载王事’的卜辞从未有王的占辞,说明王与‘载王事’人员的选派无涉。‘载王事’是部落联盟时代诸部落首领轮流执掌权力的原始民主形式的遗存”。例5为武丁卜辞,“这两条卜辞无论哪一条灵验,结论都是不应当‘作邑’,表现出贞人不赞成修筑城邑的态度”。这些都说明贞人通过发布命辞以神权名义行使政治权力。 (二)商王占辞质疑权。商王所作占辞是商王预测能力的最好体现,商王通过发布占辞显示其作为政治领袖和宗教领袖的权威,而贞人对于占而不准的商王占辞,往往在验辞部分如实记载,并没有为尊者讳,有时贞人还对商王的占辞也表示怀疑而进行占卜预测,对商王的占辞的权威性提出质疑,这是对商王占卜权的一种挑战。例如: 例6.癸酉卜,亘贞:“臣得。”王占曰:“其得唯甲乙。”甲戌臣涉舟延,弗告。旬又五日丁亥执。十二月。(641正) 例7.贞:“王占曰:‘遴勿执。”, (前4 .33 .1) 例6为贞人亘,预测能抓获逃跑的臣,商王发布占辞说,在甲日或乙日可以抓获。验辞证明商王说的不对,既非甲日,也非乙日,而是15天以后的丁亥日才捉到的。例7就是占卜预测商王的占辞对不对。由此可见商王的占辞并不一定是最终裁决。 在商代占卜活动中,特别是殷商前期大多数情况下商王并不参与具体的占卜事务,往往委托贞人全权负责,每次占卜贞人都要在场,将占卜预测结果报告商王,这就决定了贞人在占卜活动中成为中心人物,拥有较大的占卜权。 三、商王占卜权具体体现 “一条完整的卜辞由叙辞、命辞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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