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属于小传统的冥婚在大传统的渗透下也在发生某些变化,尤其是宋代理学兴起後,以前几乎清一色的夭殇男女之间的冥婚,却增加了活人与死者之间的冥婚,并有抱主成亲(活女嫁殇男)、迎柩归葬(活男娶殇女)两种形式。清梁绍壬在《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八中说:“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亲,男或迎柩归葬。此虽俗情,亦有礼意。”他赞之为有礼意的“抱主成亲”以牺牲女子再结良缘的幸福为代价,是非常残酷的守节行为;男子“迎柩归葬”後却可以另娶妻室。今天存在的冥婚实际上已分裂为两种形式:农村地区的冥婚,多发生在夭殇男女之间,仍不乏禳灾延祀的企求;而城市里的冥婚,则是原本恋爱的情侣,一方意外死亡,活着的一方为了表达对死者的钟爱之情而以冥婚的形式把对方视同配偶加以祭奠。不管哪一种形式,冥婚作为一种流行了几千年的文化习俗,很难指望它会立即消失,所以我们有必要进行更深入、更准确的调查研究。
[[1]] 江林. 冥婚考述. 湖南大学学报. 2000.3.
[[2]](日)繁原央.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 民间文学论坛.1996.2.
[[3]] (美) 姚平. 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 学术月刊(上海). 2003.7.
[[4]] 女友车祸亡男冥婚和解: http://www.epochtimes.com/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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