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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2009年度粮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计划(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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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6 10:43:3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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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农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种粮大户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余农发〔2009〕118号)。文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种粮大户和水稻良种补贴清册的调查、统计、核实工作,确保种粮大户直补资金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能准确、公开、公正的发放;在工作中,一是要仔细搞好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建立种粮大户档案;二是要做好水稻面积、品种核实工作,落实种粮大户良种补贴;三是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预计全区调查申报工作将于9月上旬结束。 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扶持粮食生产,进一步稳定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今年我区继续实行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补贴政策具体为:1.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20亩以上(含)的种粮大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管理完善、运行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省、市、区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贴;2.对购买我区今年根据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确定的早稻金早47,晚粳稻嘉991、秀水09和秀水123,杂交粳稻秀优5号、浙优12和甬优9号的种粮大户,依据我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种子经营资格的种子销售部门和所辖地村委会联合提供的水稻良种补贴登记卡,经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后,给予每亩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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