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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年度行风建设工作计划(1)

时间:2009-12-14 11:35:18  来源:不详
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风政风建设水平,严格依法行政,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黔建直党通[2005]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处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主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力争从2006年起通过省建设厅的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一是结合“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知荣辱、讲道德、守诚信”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联系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努力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二是统一全处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的认识。政风行风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做好平时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政风行风建设的本旨所在。因此,要在干部职工中进行政风行风知晓率的宣传、教育、学习。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服务。
(二)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继续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行拆迁现场公开办事制度、拆迁方案听证会制度、拆迁管理和拆迁纠纷裁决分离制度,不断提高拆迁工作阳光化操作的透明度。
二是在拆迁管理工作中抓好四个重要环节的工作。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抓好办证要件,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把关环节,在实施拆迁工作中,抓好跟踪管理、动态管理和监督环节,在拆迁工作完成后,抓好验收、监督、履约环节,切实把拆迁纠纷和拆迁矛盾解决在第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是着力强化拆迁信访工作,建立拆迁初信初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建立严格的信访案件登记、分解、办理、签批工作机制,认真作好接待、疏导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拆迁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
四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拆迁代办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素质教育,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三)树立行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抓好市房管局群众满意窗口和行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职工”活动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基础性工程,认真抓好抓实;结合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增强本单位、部门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办事拖拉、服务态度不端正、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屋拆迁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行规范化服务创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塑造行业新形象。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要实行现场公示、听证制度,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4月)
根据省建设厅行风建设工作要求,成立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广泛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充分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全力推进行风建设、扎实做好迎接行风检查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实施阶段(2005年5月-2006年10月)
要求处属各科室围绕《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行风建设工作计划》,根据有关行风建设工作相关要求与工作部署扎实推进。
   (三)初检、自查阶段(2006年8月-- 10月)
完善创建示范单位达标的各种初检资料,完成初检、自查及整改工作。
(四)申报阶段(2006年10月)
向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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