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5、新闻单位报道国庆60周年及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总结表彰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内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围绕主题,精心谋划,周密部署。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小学校、体育协会举办运动会、竟赛、健身活动和其他体育活动,应当悬挂“安远县国庆60
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横幅,活动和比赛的现场应适当张贴或悬挂国庆60周年及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口号,努力营造喜迎国庆和全民健身的声势和气氛(有关宣传标语见附件3)。
(三)新闻舆论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舆论的作用,积极宣传国庆60周年及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
(四)各项活动和竞赛应当设立专职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召集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资料,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各项活动和赛事的宣传报道内容均要以赛事组织机构公布的为准,并将有关资料及时报组委会。
(五)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活动纳入国庆60周年暨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系列宣传工作之中,各类相关活动和赛事现场统一悬挂“国庆60周年暨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会标。
(六)各乡(镇) 要将开展活动的宣传总结材料于2009年11月29日前报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县直部门开展活动的宣传总结材料直接交县组委会办公室。(宣传图片资料包括:照片6寸、光碟)
附件:
1、安远县国庆60周年暨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
2、2009年安远县国庆60周年暨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安排
3、安远县国庆60周年及赣州撤地设市1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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