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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对策

时间:2009-8-8 16:38:57  来源:不详

  摘要:作为多民族聚居区,重庆市各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分布广、类型丰富、数量多。随着重庆市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文化生态正发生巨大变化,造成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出现逐渐消失的趋势。目前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法规不健全和传承危机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加大经济投入、立法健全保护机制、及时普查抢救以及加强合作与研究这四个方面保护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民间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重庆市亦不例外。为了在现代化进程中寻找守护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重庆市根据文化部“中国民族民间保护工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一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正在各地蓬勃地开展起来。
  
  一、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根据2005年4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按照这一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有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的,二者共同构成了不同层面:物质的形态直接体现文化的个性、壮美和可以感叹的成就,非物质的形态则表达了制造这种物质形态的技术、工艺和观念。它们互为因果,没有非物质的层面,不能达至物质的伟大,而没有这种物质文化层面的伟大,则无以体现非物质文化层面的意义和价值。
  重庆市地处我国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同时也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多民族聚居是重庆的特点之一。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重庆市共有55个民族,总人口30522763人,其中汉族人口28539156人,占总人口的93%;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是除汉族以外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有1424352人,占总人口的4.6%;其次是苗族,有502421人,占总人口的1.6%;10000人以上的有回族;5000~10000人的有蒙古族等。重庆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布20个区(市、县),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和民俗等十大类别:(1)民间文学:有流传于九龙坡区的走马镇民间故事;(2)民间音乐:有川江号子、石柱土家啰儿调、南溪号子、金桥吹打、接龙吹打、梁平癞子锣鼓、鞍子苗歌、木洞山歌、秀山民歌、薅草锣鼓、酉阳民歌、小河锣鼓、后坝山歌、梁平抬儿调、土家斗锣、甘宁鼓乐、龙骨破抬山号子、五句子山歌;(3)传统舞蹈:有铜梁龙舞、北泉板凳龙、摆手舞、大傩舞、巫舞、狮舞;(4)传统戏剧:有川剧、梁山灯戏、面具阳戏、接龙傩戏、阳戏、余家傩戏、万隆杨戏、踩堂戏;(5)曲艺:有四川述评、车灯、川东竹琴;(6)杂技与竞技:有中塘向氏武术、木洞龙舟;(7)民间美术:有梁平木板年画、蜀绣;(8)传统手工技艺:有梁平竹帘、重庆漆艺、龙灯彩扎、荣昌折扇、荣昌夏布、涪陵榨菜、艺庐微刻、龙凤花烛、老腊肉制作、朗膝竹板桥造纸、纸竹工艺;(9)传统医药:有刘氏刺熨疗法;(10)民俗:有秀山花灯、丰都庙会、万盛苗族踩山会、塘河婚俗、尝新等。
  流传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的民间故事,至今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其内容丰富,类型多样,主要包括神话仙话、风物传说、动植物传说、民俗传说、生活故事等种类,这些故事的内容十分广泛,蕴藏着厚重的远古文化信息,诸如巴人龙蛇图腾的传说,乃古代巴文化的重要遗存。走马镇于1990年被市文化局命名为“民间文学之乡”,1992年工农村被命名为“民间故事村”。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授予走马镇民间故事传人魏显德“中国民间故事家”称号。
  著名的川江号子,是过去重庆境内江水系的船工们驾船劳作时所唱的歌谣。它伴随航运事业的兴起而产生,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川江号子在长时期的传唱中,形成了数十种类别和数以千计曲目的川江水系音乐文化。它是船工们与险滩恶水搏斗时用汗水和生命凝铸而成的生命之歌,具有传承历史悠久、品类曲目丰富、曲调高亢激越等特征。1987年陈邦贵等在法国组织的世界大河歌会上吼唱川江号子震撼了世界歌坛,媒体评价可与世界著名歌曲《伏尔加河船夫曲》媲美。
  秀山花灯流传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新中国,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在长时期的表演中,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文化部将秀山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四川省文化厅将秀山花灯命名为“四川省四大剧种之一”,重庆市文化局把秀山花灯命名为“巴渝民间十大艺术之一”。
  目前重庆市进入统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2000多项,其中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大足石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12项以及包括这12项在内的6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国家公布了首批518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重庆有12项,即:九龙坡区走马镇民间故事、石柱土家啰儿调、川江号子、黔江南溪号子、梁平癞子锣鼓、铜梁龙舞、川剧、梁平灯戏、梁平木版年画、木洞山歌、秀山花灯、巴南区接龙吹打和万盛区金桥吹打。其中,受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川江号子和川剧由重庆与四川共享。2007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公布了包括国家级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6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面临问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提出之后,社会各界纷纷把注意力投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球化过程中地方文化自觉的一种表现。在全球化面前,地方的人们开始认识、理解本土文化,并且意识到本土文化的重要性。所谓“文化自觉”,按照费孝通的说法,其意义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们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文化的发展历程与未来有充分的认识。这种文化的自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直接推动力。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回顾
  在全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浪潮的推动下,重庆市近年来积极响应号召,在保护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并配合社会各界为打造和谐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1、党政各级机关把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重庆党政领导在国内外重视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大背景下,开始把民族文化的保护纳入重要工作的范畴。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有关法规、办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200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了对保护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出重庆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并对如何建立有重庆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做了重要阐述。该《意见》成为了重庆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有效指导了各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
  2005年10月18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出台,对申报物件在定义、分类、申报事宜及申报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办法的施行有效推进了建立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进程,避免其在传承延续过程中因人类活动的介入而加速灭亡。2007年6月,经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际联席会议审议后,市政府公布了走马镇民间故事等6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庆市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同时,重庆市加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制工作机制。目前重庆市正在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保护体系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法律调研工作
  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于2005年至2008年间开展。这是按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在本世纪实施的第一次全面深入调查。重庆市在国家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了对本市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记录、整理工作。在普查的基础上,形成普查报告、保护项目清单,建立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等。历时一年多,经过实地考察,2006年重庆市绘制出了第一张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
  2006年重庆市启动了《全国民间故事全书》、《全国民间歌谣全书》和《全国民间谚语全书》重庆卷的收集、组稿和编纂工作,将要收录其中的包括已进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川江号子和走马镇民间故事等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做好资源普查工作的同时,重庆市也注重从法律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7年,重庆市开展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并于次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这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利用、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将得到明确和规范。重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工作正向纵深发展,重庆市政府将尽早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3、以高校为依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研究
  2006年11月8日,重庆市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并落户于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是以牟延林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并邀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教授为客座教授,主要展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学科体系和实践,构建由政府主导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传承为核心的高校与地方积极互动的研究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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