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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体”称谓考

时间:2009-8-8 16:41:43  来源:不详
”。[9] (P188)浦江清将白话小说范围限于章回小说一体的观点无疑是片面的,话本或拟话本小说何尝又不能归入白话小说一族呢?老伯把为“白话小说”所下定义为:“白话小说者,则又于各体小说之外,而利用白话以为方言之引掖者也。姑无论其为章回也,为短篇也,为箴时与讽世也,要均以白话而见长矣。”[6] (P308)是包括章回小说和其他短篇小说的。根据章回小说篇幅长大之特征而以“长篇小说”名之者,则是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以西例律我国小说”的结果。吴宓以为,“就篇幅之长短言之,小说可分三种:(一)短篇小说(Short Story);(二)小本小说Novelette;(三)长篇小说(章回体)(Novel)”。[8] (P392)
    何谓“长篇小说”?且看下面几个较为代表性的界说:孙俍工以为“长篇小说是自始至终描写人物底全体或是一生的一种小说。以量来说,长篇小说底字数通常总在三四万以上。所以篇幅是扩张的,题材是叙述面面俱到的人生,容裁的人物多而描写详细,事实复杂往往有许多枝枝叶叶”。[8] (P338)郑振铎将中国小说分为短篇、中篇、长篇。“‘长篇小说’,包括一切的长篇著作,如《西游记》、《红楼梦》之类。这一类即是所谓Novel或Romance,篇页都是很长的,有长至一百回、一百二十回,亦有多至二十册、三四十册的。”“长篇最初是讲史,后发展成演义,多是一百回到一百二十回。”[10]
    以“长篇小说”概念指称章回小说,似乎已约定俗成。然“章回小说”与“长篇小说”毕竟是基于两种不同语境的界说,尽管二者有其共同之处,但仅仅根据篇幅的长短而在二者之间划上等号,多少有点不伦不类,勉为其难。孙俍工以为字数在三四万以上即可以称为“长篇小说”,这个标准在郑振铎那里恐怕连“中篇小说”小说的资格都够不上。究竟要多长的篇幅才可以称得上长篇小说,显然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的确,仅仅根据篇幅来界说章回小说,实难操作。中国古代章回小说分回标目、开头结尾模式化、大量使用诗词与韵文以及无处不在的说书人口吻等特征,是区别于西方所谓长篇小说的主要标志,以“长篇小说”之名指称“章回小说”之实,无疑忽略了章回小说最具特色之所在。
    总的说来,在“章回小说”概念被世人广泛认可、接受之前或同时,上述六种称谓较为普遍。除此以外,也还有其他称谓见于史料之中。20世纪学人多以“说部”泛称章回小说与其他,如几道、别士《本馆附印说部缘起》即以“说部”泛称以章回小说为主体的古典小说;鲁迅评价《金瓶梅》为“同时说部,无以上之”,[11] 以“说部”泛称明代章回小说。以“词话”命名说唱体章回小说者有之,如《金瓶梅词话》、《大唐秦王词话》等。以“奇书”、“才子书”来指称某些章回小说者更不少见,如“四大奇书”、“第五才子书”等,但“奇书”与“才子书”均不足以称为小说文体概念。道理很简单:命名颇为随意,没有客观有效的标准。

   三
    以现有史料观之,“章回”作为一个词组首次出现于曹雪芹的《红楼梦》:“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红楼梦·第一回》)“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只是曹雪芹在传统章回小说创作程式影响下的一种自发的写作行为,我们可以认为曹雪芹把握了章回小说的某些文体特征,但要说他有了“章回体”的文体意识显然为时过早。第一次明确地将“章回小说”视为一种小说文体提出的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邹弢所撰之《海上尘天影》以及王韬为其所写之《海上尘天影叙》。邹弢借小说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章回体小说创作的一些观点,同时也是对“章回体”特征的感性认识:
    你要著章回长书,须把各人姓名年貌性情先立一表,然后下笔。自始至终、各人性情,不至两样。且章回书不比段说容易立局,须将全书意思贯串,起伏呼应,灵变生动,既不可太即,又不可太离。起头虽难,做了一二回,便容易了。但书中言语要蕴藉生新,各人各种口气,所述一切,要与各人暗合,又不可露出实在事迹来。(《海上尘天影》第二回)
    1903年,高缙《万国演义序》云:“自隋以来,史志小说家列于子部,其为体也或纵或横,寓言十九,可以资谈噱,不可为典要。……其至于今,则《广记》、《稗海》之属,庋之高阁,而偏嗜所谓章回小说,凡数十种,种各数十百卷。”[6] (P88)已开始使用“章回小说”一辞。1904年,《〈小仙源〉凡例》云:“原书并无节目,译者自加编次,仿章回体而出以文言,固知不合小说之正格也。”[6] (P119)不仅有了鲜明的章回小说文体意识,指出了章回小说的某些文体特征:有回目,以白话为正格,而且提出了“章回体”概念。
    在文体的生成与变易中,新文体并非凭空产生,旧文体也并非彻底消失,新文体产生于对原有文体的创造性转化之中。“章回体”的产生离不开原有小说文体的支撑与转化,自其形成之后,又与其他小说文体并存共生。早在20世纪开端,就有论者注意到了“章回体”与其他小说文体之间既相传承又同时并存的关系。
    较早论及章回小说之文体渊源的是别士《小说原理》:
    唐人《霍小玉传》、《刘无双传》、《步非烟传》等篇,始就一人一事,纡徐委备,详其始末,然未有章回也。章回始见于《宣和遗事》,由《宣和遗事》而衍出者为《水浒传》(注:元人曲有《水浒记》二卷,未知与传孰先),由《水浒传》而衍出者为《金瓶梅》,由《金瓶梅》而衍出者为《石头记》,于是六艺附庸,蔚为大国,小说遂为国文之一大支矣。[6] (P60)
    别士的论述已经涉及由唐人传奇(《霍小玉传》等)到宋元话本(《宣和遗事》等)再到明清章回小说(《水浒传》、《金瓶梅》等)这么一个古代小说文体演变的大致过程。而第一次以小说史的观念,试图全面梳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演变过程者见于天僇生《中国历代小说史论》:
    自黄帝藏书小酉之山,是为小说之起点。此后数千年,作者代兴,其体亦屡变。晰而言之,则记事之体盛于唐……杂记之体兴于宋……戏剧之体昌于元……章回、弹词之体行于明、清。章回体以施耐庵之《水浒传》为先声,弹词体以杨升庵之《廿一史弹词》为最古。数百年来,厥体大盛,以《红楼梦》、《天雨花》二书为代表。[6] (P265)
    1937年,施蛰存《小说中的对话》首次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归纳为四种类型——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并清晰地勾勒出这四种小说文体类型之间的演进轨迹:
    我国古来的所谓小说,最早的大都是以随笔的形式叙说一个尖新故事,其后是唐人所作篇幅较长的传奇文,再后的宋人话本,再后才是鸿篇巨帙的章回小说。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小说的故事是由简单而变为繁复,或由一个而变为层出不穷的多个;小说的文体也由素朴的叙述而变为绚艳的描写。而小说中人物对话之记录,也因为小说作者需要加强其描写之效能而被利用了。
    在施蛰存的论述中,从最早的笔记体到最后的章回体,其流变过程已经昭然若揭。此种小说文体观念已经为后人普遍接受,“古代小说可以按篇幅、结构、语言表达方式、流传方式等文体特征,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四种文体”,[12] 这四种小说文体既是平面的小说文体类型,同时又大致体现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演变过程。
    至此,“章回体”作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类型之一,其名与实之间的对应关系已经基本确定。
    四
    在章回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名不副实的尴尬持续了五六百年。直至20世纪初期,人们拈出“章回小说”一辞,章回小说才有了最切合自己身份的名字。随着小说理论的逐渐发达,“章回小说”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文字的表述上也由最初的“章回”,发展到“章回小说”,进而发展到“章回体”,文体意识逐渐强化,对章回小说文体特征的描述也由感性的认识逐渐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章回体”作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概念被确定之后,人们开始试图给这种文体一个准确的界说。从近乎主观感悟式的描述发展到学理层面上的科学界说,基本上反映了百年来人们对章回小说的认识过程。
    管达如《小说小话》按体制将小说分为“笔记体”与“章回体”二类,对“章回体”的界说是:
    此体之所以异于笔记体者,以其篇幅甚长,书中所叙之事实极多,亦极复杂,而均须首尾联贯,合成一事,故其著作之难,实倍蓰于笔记体。然其趣味之浓深,感人之力之伟大,亦倍蓰之而未有已焉。盖小说之所以感人者在详,必于纤悉细故,描绘靡遗,然后能使其所叙之事,跃然纸上,而读者且身入其中而与之俱化。而描写之能否入微,则于其所用之体制,重有关系焉。此章回体之小说,所以在小说界占主要之位置也。凡用白话及弹词体之小说,多属此种。即传奇,实亦属于此类。[6] (P374)
    显然,管达如的“章回体”界说并不科学与严格。他扩大了“章回体”小说的范围,将“传奇体”小说以及“弹词”等文体形式均囊括在内;作为一个定义,其表述亦有失准确与严密。但这毕竟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定义“章回体”概念的勇敢尝试;他从篇幅、语体、叙述方式等形式而非思想内容层面区分“章回体”与“笔记体”小说,这种下定义的思路与模式亦为后人所仿效。尤为可贵的是,管达如敏锐地观察到了“章回体”小说在故事情节层面的一个本质特征,即尽管小说所叙述的事实“极多、亦极复杂”,故事情节“须首尾联贯,合成一事”,这一点正是区分“章回体”小说与短篇故事集的关键。明清两朝许多白话短篇小说集形式上均标出章回,也有模式化的开头与结尾,很容易使人误认为“章回体”小说,如《明镜公案》一类的公案小说。但其故事情节并不连贯统一,各回大多有自己独立的情节与人物,故只能称其为短篇小说集而不能称为“章回体”小说。要之,分章分回(或分则、分节)仅仅是构成“章回体”小说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中国文学大辞典》将《明镜公案》、《七十二朝人物演义》等称为“白话短篇小说集”,将《玉娇李》等称为“长篇小说”,[13] 便因为前者名为一书,实是不同小说的集合;后者并未分出章回,当然不可称为“章回小说”。
    相对而言,蒋祖怡关于章回小说的定义更为简要,也更接近现代意义的“章回小说”概念:“章回小说,在形式上是长篇巨制,而承话本之旧,能以说话上的口头语插入文章,并且分成回目。将这一章故事的重心,缩成相对的两联,冠于篇首。”[14] 已经从篇幅、语体、回目设置以及文体源流诸方面综合考察章回小说的特点。
    “章回小说”概念得以确立之前的各种称谓或者借用于其他小说文体,或者取自西方小说观念。这些称谓虽然不能完全切合章回小说的文体特点,却也多少符合章回小说的某些局部特征。“演义”(“演义小说”、“通俗演义”)、“平话”(“评话”、“平话小说”)、“通俗小说”、“传奇”(“传奇小说”)、“白话小说”、“长篇小说”等概念只能说具有某些与“章回小说”概念外延相同的成分,各自切合章回小说文体特征的某一方面,但都不全面,如果以之来命名章回小说,均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一个完整、准确的“章回小说”定义应该包涵了上述各种概念中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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