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文化研究 >> 正文
华兹华斯与郭沫若诗学思…
最新热门    
 
华兹华斯与公安派文论的契合及离异

时间:2009-8-8 16:42:23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
“感情”的切入成为华兹华斯与公安派文论最初的契合点,但从文化视角的分析发现,童心再次成为他们思想的契合。同时,自然与民间在成为他们的共同选择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同的文化因素。公安派的民间文学的选择既是对中国文学民间文学传统的继承,也是对儒家诗教的突破;而华兹华斯对自然与乡村生活的讴歌既是对资本主义文化弊病的反拨,也体现了西方神学思想。
 
【关键词】 性灵;感情;人生价值;理性;文化

  华兹华斯的诗一直以来就受到了国人的关注,在这些关注中最有意义的是将他的诗论与中国传统诗论作比较。可比性最大的是他与明代中后期兴起的公安派之间的契合上,当然这一现象早已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并给予了相关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从文化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他们诗学的契合与离异,由此为中西诗学理论的比较提供一定的启示。
  
  一、性灵与感情
  
  关于华兹华斯与公安派的文论,就“情”而言,学界认为这是他们最为相似的契合点。这一观点确实也有一定的道理。
  明代的公安派在反对前后七子这一背景下,以李贽的阳明后学为核心,提出了诗应该表现人的真性情。三袁中最有影响力的袁宏道从“情”字入手,大力阐发诗歌的性情之言。袁宏道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的《叙小修诗》中提出了著名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诗歌创作主张,并且认为,“弟小修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万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也多本色独造语。”这在当时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明代,具有很强的震撼力。英国的华兹华斯也提出了类似的理论。华兹华斯在为《抒情歌谣集》所写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诗歌创作主张。他提出:“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溢。”[1]这里所说的感情就是源于人们心灵的东西,与公安派“性灵”很相似。从上述两者的“感情说”来看,他们之间确实具有某些契合点。但事实却不尽如此,他们各自学说产生的文化背景在某种程度上暗含了一种离异。
  在华兹华斯那个年代,理性成为主宰人们思想的一大霸权话语。这种理性要么以古典主义的上层秩序为准则,要么以启蒙主义的思想为准。前一种理性主要体现在流行于当时英国诗坛的“英雄双行体”所反映出来的思想状况,后者则是华兹华斯亲身经历的思想浪潮。前一种理性由于反映面狭窄,既不符合当时整个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也严重地束缚了文学的发展;但后者则却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宣告了启蒙理性的破产。正是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华兹华斯将诗笔从外在理性秩序转向了内心情感。由此,内在的情感的抒写成为他诗歌表现的主要内容。
  而当时公安派的性灵说则产生于另一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公安派的“性灵说”直接来源于当时的思想家李贽的阳明后学。公安派的“性灵说”在文学方面回应了当时反对封建人性束缚的思想浪潮,提倡个性与情感的自由表现。但这种个性与情感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文人中更多的是一种人生价值取向。这种人生价值取向缘于中国思想的儒释道渊源所形成的出世与入世思想。正如易闻晓认为的那样,“公安派文学理论是其心性之学在文论领域的全面延伸,它的唯一主张就是文学的自适。”[2](P5)。之所以如此,易先生认为公安三袁所阐发的融通三教的心性之学本质上就是世俗化和存在化的士大夫禅学,其旨趣只在支持一己性情的自适。“生于佞佛之门的袁氏兄弟颇承‘宿世慧性’,家庭环境的熏染滋养了他们的宗教依恋与佛禅悦好。然而其禅学融通三教,却是由于王门心学‘援禅入佛’时代学术风气的强力影响。”[2](P9)从这个方面而言,袁氏兄弟所谓的性灵又不止于人的感情,更多的则是一种文人士大夫的自适情趣。因此说公安派的“性灵说”又侧重一个“趣”字。袁中郎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中从正反两个方面解释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都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从袁中郎的话中明显地看出,他们所追求的事业更多是当时世人难于追求的“趣”。这种“趣”实乃寄意山林,逍遥河畔的一种情趣。
  上述对他们文化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他们之间就情与趣来说是不同的,虽然“感情”在他们反叛理性的时候都成为最佳的选择。这一选择使得文学表现的个性色彩丰富多彩。但从这种选择的文化背景中我们又看到他们各有侧重,正是这种侧重点构成了他们思想的离异。华兹华斯更强调对于感情的流露与抒写,而感情却作为反理性的对立面出现。公安派的性灵在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时,更看重的是一种人生自适的生活态度。前者体现出的是西方文化思想中理性与感性二元对立的哲学;而后者则体现出中国传统文人的处世态度,即“出世”与“入世”之间的二难选择。
  
  二、童心与“真”
  
  理性既然失去了它在思想体系与文学价值体系中“真”的地位,那么代表感性的“感情”就直接地成了理性价值取向的替代品。这一标准很不具稳定性与有效性,于是华兹华斯与公安派都进一步把“童心”之“真”,作为情感表达与判断的另一个重要选择。
  “公安派”的思想导师李贽最早便提出以“童心说”来判断文学的价值与标准。李贽在《童心说》中就明确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3]李贽认为童心之“真”,才是文学创作者的最佳心性,而文学作品之佳作则在于它体现了这一“童心”之“真”。对此袁中郎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中也提到了,“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可见,袁中郎的“童子趣”回应了李贽提出的“童心说”。所谓“童心”即是人之真心。这种真心状态因为它还未受到人世间各种思想尤其是封建各种教条的浸淫,因此是人心之本色。这种本色是人之性灵最真的一种状态。这种“童心”或“童趣“乃是禅宗修心所要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从这一点而言,李贽与公安派所谓的“童心”很明显地具有一种禅宗色彩。

  尽管华兹华斯也倾心于童心说,但其文化背景却和公安派完全不一样。在华兹华斯的诗中也出现了大量歌颂童年美好纯真的诗篇。诗人还在《每当我看见天上的彩虹》一诗中提出:“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爸爸,我就希望天然的敬爱,把我一生贯穿在一块”。至此,“儿童乃成人之父”便成了华兹华斯童心说思想的核心。华兹华斯所以如此倾向于童年复归,一方面是诗人在豪斯海德小学读书期间度过的愉快童年对他一生的思想和创作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背景是诗人所经历的文化思想大转型。诗人所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文化已很发达,技术与机械主宰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异化为物。人的心灵也像机械那样老化而呆滞。于是怎样唤醒人类那失却的活泼与天真便成了当时人们思考的问题。作为诗人的华兹华斯根据自己童年愉快的生活体验,提出了向“童年复归”这一话题。同时,通过吸收卢梭在《爱弥尔》一书所体现出来的教育思想,诗人认为只有那些“最初的感情和最早的记忆”才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摧毁的;并且“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过去,把这种精神的复归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所,作为拯救现实的唯一出路”[4](P22-56)。童年的复归在华兹华斯诗歌中所承担的功能以及它的作用很明确地表达出来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卢梭的思想也是建构在对工业文明与技术文化的批判基础之上,这与当时整个浪漫主义文学产生的文化背景即对资本主义文化所产生的各种弊病的反拨是一致的。
由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封建理性的反叛使公安派转向了人性未受污染的童心;在华兹华斯那里,“童年复归”又成为资本主义文化中人之异化与堕落的救赎之路。这两者产生的文化背景完全不同,但他们之间共同的选择却证明了人类的童年是完美的、自然的。它既是人类在迷惘之际的回忆之所,也是人类异化与堕落之途。
  
  三、返回自然与重返民间
  
  “童心说”不仅是公安派诗人个体心性的表达,更是整个民间百姓的心性再现。正是在这方面,公安派的文学思想与创作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人的另一价值取向,即入世思想的折射。尽管这种取向是当时公安派在主观上所不耻的,但其对民间文学的重视客观上则间接地折射了这一传统。公安派三袁提出了“代各有诗”的观点。他们反对做诗的各种束缚的同时,把视野投向了民间。他们认为民间文学是“真人所作,故多真色”[5]。他们不光推崇当时极为流行的《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的歌谣;在实践中袁宏道还将自己学习民歌的作品收入自己的集子,而不避“近平,近俚,近俗”之嫌。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他们的主张,即“当代无文字,闾巷有真诗”,“野语街随意取,懒将文字拟先秦。”[6]这种民间文学价值取向不仅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民间文学传统,还进一步突破了儒家那种温柔敦厚的诗风。
  华兹华斯也是在卢梭思想的影响下,将诗歌描写的范围从童年的感伤转向了对大自然的讴歌,对乡间生活的赞美。然而,这种对自然与乡村民间生活的偏爱更多地表现了对资本主义文化的反叛倾向。华兹华斯把自然世界,尤其是日常的田园生活作为他诗歌内容的最重要选材。他说:“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到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拘束,并且说出一种更淳朴和有力的语言……因为田园生活的各种习俗是从这种基本情感萌芽的,并且由于田园工作的必要性,这些习俗更容易为人了解,更能持久;最后,因为这种生活里,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7](P121)对理性思想的反叛,华兹华斯选择了个体感情与童年的复归作为恢复鲜活人性的途径,使这些鲜活的人性在自然与乡间得到了最佳的表现。从诗歌内容到语言形式方面,华兹华斯都采用了与古典主义诗歌完全不同的形式。例如他的《丁登寺》一诗则表现了宇宙与自然和谐的主题;《我们是七个》、《孤独的收割者》、《她住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几个乞丐》等诗则对下层民众表示出了一种深切的、发自内心的同情。不仅如此,华兹华斯在描写自然时还反映出一种基督教的神秘主义思想。大自然是他崇拜的对象,因为自然之中隐藏着一种神秘而仁慈的力量。在基督教看来,自然与人类一样都是上帝创造物,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对应的;然而,在工业文明中,人类不可避免地被物化,甚至走向了堕落;人类已经找不到上帝初创人类的纯洁之途。唯一可做的便是通过对自然的冥思来寻得上帝的灵光。这种思想在华兹华斯的诗中也体现得较为明显。纵观整个华兹华斯的诗,诗人往往将自然之景的冥想与乡村生活的描写结合在一起,使之不仅具有一种生机的气息,而且在这种生活描述的后面反映出诗人的神学思想倾向。
  综上所述,华兹华斯与公安派之间因其文化根底的差异使他们所选择的自然与民间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内涵。公安派在复古之声中将视野投向了民间文学,而且还进一步突破了传统诗学,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华兹华斯的返回自

[1] [2]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