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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与中国和谐文化精神

时间:2009-8-8 16:43:46  来源:不详
 主张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他对朋友十分讲诚信,他希望“天下朋友皆胶漆”(《忆昔二首》其二),都成为管、鲍之交,最恨“翻手作云覆手雨”(《贫交行》)的人。他交的朋友如李白、高适、岑参、严武、郑虔、苏源明等人,不管是对方的穷通遭遇如何变化,他对朋友的友谊都是终身不渝,是一个最忠于友情的人。杜甫还对如李邕、房瑁等正直耿介的年长的前辈,十分尊敬;对年轻的后辈如王郎、司直等人,则奖掖有加,寄予深切的关爱之情。
  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杜甫一向主张平等相待。他自己的儿子虽然在贫困中饿死,但比起“失业徒”和“戍远卒”的平民百姓来,自己仍有“生常免租役,名不隶征伐”(《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士族特权,对此他表示十分愧怍;他与羌村的父老一起饮酒,谈论时局(见《羌村三首》);有客人来访,他请邻家的农家老翁对饮作陪(见《客至》);他有时还到农家与老农喝酒谈心,与处士山人交朋友,从来没有官人的架子。
  对于下层百姓,尤其是对那些弱势群体,杜甫则体现了仁厚的关切同情之心。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在天宝末年即写出《兵车行》一类的诗歌,为“或从十五北防河,归来头白还戍边”的远征边塞的士卒鸣不平。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他写道:“庭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鞭挞其夫家,聚敛供城阙”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尖锐揭露了统治者残酷剥削压榨百姓和贫富严重不均的社会现实。安史之乱后,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他更写出“三吏”、“三别”之类的新题乐府诗,为天下苍生的生死离别为之痛哭。在蜀中,他写出《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枯棕》等诗,对流离失所的寒士和被刻剥得无以为生的百姓发出深切同情与感叹。在夔州及江湘等地,诗人虽已处于饥寒交迫的境地,却对战乱中无儿无食的寡妇、负薪背盐白发不嫁的夔州女、峡江操舟卖命为生的船夫以及湖湘“杼轴茅茨空”(《岁晏行》)的贫苦人民掬出一把把同情之泪,处处为他们着想,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他迫切希望早日结束战乱,让百姓们过上“焉得铸甲作农器,一寸荒田牛得耕”(《蚕谷行》)的太平日子。他还希望统治者要“行俭德”(《有感五首》其三),惩贪腐,使“普天无吏横索钱”(《昼梦》)的清明之治及“男谷女丝行复歌”(《蚕谷行》)的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早日出现。
  主张平等相处的民族关系。在这方面,杜甫是深受唐太宗和唐玄宗对各民族平等相待政策影响的。在他的诗中,杜甫对一些少数民族出身的将领,如哥舒翰(突厥人)、李光弼(高丽人)、王思礼(高丽人)等为大唐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都有甚高的评价,并不因其为异族而掩德不彰。他与贺兰杨、宇文晁、斛斯融等少数民族的人也都有诗歌的交往。对唐军中的羌族等少数民族的战士,他主张应与汉族战士刑赏一致,平等对待:“明其号令,一其刑罚,申其哀恤,致其欢欣,宜先自羌子弟始。”(杜甫《东西两川说》)
  主张国与国之间建立和睦相处的关系。杜甫主张各国应各自有疆,互不相犯,和平共处。在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保卫国家不受侵犯的基础上,他反对统治者对外扩张,穷兵黩武:“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荀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前出塞九首》其五)即使是卫国战争,在战胜敌人的情况下,他也主张尽量地减少敌人士卒的伤亡,充满了人道主义精神。

  (二)杜甫对待各种文化关系的和谐理念
  各种文化关系的和谐,是盛唐文化的一个特色。唐玄宗在盛唐的前期即开元二十三年以前,是很重视各种文化思想 的和谐发展的。对儒、道、释三教之间的关系摆得较平。尤其是在开元初期,他尤致力于儒教的思想建设。他特别重视和重用张说、张九龄这样的文儒之士,对韩休、卢怀慎和杜逼这样的孤耿之臣也很重用。开元十年,他亲注《孝经》,提倡儒家的孝道,将儒学做为治国的根本思想。对于道教和佛教,他也视为儒教思想的辅助思想,加以提倡。与此同时,他还对外来文化,如从西方传来的各种宗教文化像大秦的景教(即罗马的基督教)、波斯(伊朗)的袄教、摩尼教、大食(阿拉伯)的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的态度都很宽容;对外来的音乐、舞蹈、衣饰、饮食和风俗,他也持有空前的开放态度,大胆加以汲收,充实中国的文化。但唐玄宗在后期却大力推崇道教,使赖以治国的儒学思想逐渐被边缘化。从儒学的理性向宗教的迷信方面倾斜,导致了各种文化关系的失衡。杜甫是继承了开元前期盛唐文化的基本精神的。杜甫对盛唐儒、道、释等各种文化和谐发展心有独钟,但他并非将各种文化思想平均排列,而是有重心的。他心目中的文化和谐是建立在儒学基础之上的。他特别强调儒家文化在各种文化中的中心地位。他赞颂唐太宗多用儒臣,文物多师古,朝廷半老儒”(《行次昭陵》)。他认为严武出镇西川,像汉代文翁一样推行儒家之教化(“文翁儒化成”(《八哀诗·严武》)),非常值得赞赏。他对安史之乱后儒学失坠感到十分痛心和担忧,“呜呼已十年,儒服弊于地。……周室宜中兴,孔门未应弃”(《题衡山县文宣王庙新学堂呈陆宰》)。他认为,富有理性的儒学是和谐文化的根本和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不致于使文化失去理性的方向。但杜甫并不排斥道、释等文化,因道教所尊奉的老子(名李耳)是李唐王朝自认的先祖,故杜甫年轻时也曾一度热衷于道教。他曾到王屋山访过道士;曾受到李白的影响,想与李白一起“方期访瑶草”(《赠李白》);还在洛阳拜谒过玄元皇帝庙。虽然后来他信道的热情有所减退,但道家对现实的批判意识和对人与自然的和谐意识,曾给他以深刻的影响。他对唐玄宗晚年的腐败政治以及唐肃宗贬斥贤臣、治国乏术的一系列政策的批判和指责,固然有儒家的讽谏精神,但道家的愤世嫉俗的批判精神无疑也给他增添了批判的勇气。杜甫晚年对佛教的禅宗也很感兴趣,曾写过“身许双峰寺,门依七祖禅”(《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等诗句。杜甫晚年悲悯苍生、爱及“鸡虫”(见杜甫《缚鸡行》、《朱凤行》等诗)的慈悲胸怀,是受到佛家“普渡众生”思想的一定影响的。杜甫的扬善嫉恶、嫉伪存真的批判意识和“众生平等”的仁慈的胸怀,是将道教、佛教中追求社会平等和谐思想的精华,与儒家文化中追求社会和谐理念相融合的。此外,如墨家的“兼爱”、“非攻”的热爱和平的思想,对他亦有甚深的影响;外来文化中的音乐歌舞及外域传来的宝刀骏马(见杜甫《观公孙大娘弟予舞剑器行》、《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房兵曹胡马》等诗),他也持有很高的兴趣,在他的诗中屡加表现。可见,各种文化的和谐并存,是杜甫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三)杜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理念
  杜甫对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有很深的感受,在他的诗歌中有充分体现。中国古代是个农业社会,对天的依赖性很强。风调雨顺,能给农民带来丰收和喜悦;而自然灾害,则给农民带来沉重的灾难。故他的诗中写了许多对和风细雨给农民和自己带来的喜悦之情,如写了许多春雨、久早后的夏雨以及农民求雨的诗。在他的诗中,写有关雨的诗,就有十多首。他对巴蜀的青山绿水、树木花草等,都有一种由衷的喜悦与爱惜之情。他对未受到破坏的大自然风光十分喜爱,而对风雨失调、飓风暴雨、干旱给人民所造成的灾难则表示十分忧心(见《秋雨叹》、《雷》等诗)。尤其是他对当地人砍伐和烧山,人为地破坏自然环境,使“青林一灰烬,云气无处所”(《火》),因而造成旱灾或水灾,表示非常痛心和担忧。他对大自然中与人类和谐共存的动、植物,如能为人类遮荫纳凉的高大的楠树、挺发向上的小松树、赏心悦目的桃李花、随船嬉戏的小鹅儿、沙上傍母而眠的雏鸟等,都非常关心和喜爱,并反对一些人滥杀野生动物(如“汝休射杀南飞鸿”(《岁晏行》)等)。他还非常重视绿化工作,在成都草堂居住时,他在草堂周围种树植花,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有相当自觉的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的思想与环保意识。
  
  (四)杜甫审美思想中的和谐理念
  真善美的和谐。杜甫所尊崇的主要是儒家的审美思想。儒家的美学观主要是“尽善尽美”的善、美和谐理论。此外,道家的“嫉伪崇真”的以真为美的审美思想,对杜甫也有一定的影响。道家的崇真嫉伪思想与史家的“实录”精神是一致的。儒家的“尽善尽美”和道家的“以真为美”相结合而成的真善美和谐的审美理念,形成了杜甫以道德伦理为价值标准以及写真实的现实主义为主旨的文学思想。
  诗教与政教的和谐。《诗大序》中强调诗歌要“敦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将诗教与政教相统一。杜甫的诗歌有很强的政治教化意识,并能将这种政教意识与诗歌审美的特征很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他的新题乐府诗,就是这样的有强烈的反映时事政治意识与儒家忧国忧民道德意识的代表性作品。这些作品将诗歌审美的功能与政治教化作用很自然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使诗的“兴”、“观”、“群”、“怨”的各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儒家的“兴观群怨”的诗歌思想,体现了诗歌的教化功能与诗歌各种审美功能的和谐并用。“兴”是指感物起兴、抒发诗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自我表达功能,“观”是指诗有“观风俗”的社会功用,“群”是指诗有团结协和群众的政治教化作用和以诗为手段进行社会联络的交际功能,“怨”是指诗有对现实弊病的揭露、批判和参与政治的怨刺讽谕功用。诗的这些功用,都在杜诗中和谐地得到表现。如杜甫的律诗,主要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起着与他人沟通的作用;他的古体诗,尤其是其新、旧体乐府等具有叙事性的诗歌,则既可以“观”,又可以“群”,同时还可以“怨”,表达作者对现实的弊端的揭露、讽刺与批判。当然,从总体上来看,“兴观群怨”是一个整体,诗的各种功能在杜诗的各体诗歌中虽有所侧重,但都得到和谐地运用和表现,充分发挥了诗歌功能的各种作用。
  伦理观与审美观的和谐。杜甫充分体现了儒家“温柔敦厚”的道德观和诗歌的审美观,表现出“中和”的和谐思想。杜甫为人忠厚诚恳,他的诗歌也表现出对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及朋友与人际关系的和治仁厚的态度。他的诗歌所体现出的情感,也都具有一种“中和”之美,很有一种理性的节制,不像李白的诗歌那样任情随意,飞扬跋扈。
  
  (五)杜甫诗歌机制中的和谐理念
  杜甫诗歌在机制方面体现了充分的和谐。主要表现在不同诗歌体裁的内容与形式的和谐、诗歌对象与语言风格的和谐,以及形式与声律音韵的和谐、诗歌情感与节奏、意象的和谐等方面。
  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和谐。杜甫在创作中,能够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不同的诗歌体裁。如以言志、咏怀、纪行、叙事和议论的内容,他主要选择古诗这样在篇幅和声律方面比较自由的诗体。像《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饮中八仙歌》、《丹青引赠曹将军霸》等,还有从秦州人蜀的一系列纪行诗等。尤其在表现时事和现实内容的题材上,他创造性地运用了新题乐府的体裁形式,有的甚至于用组诗的形式来表达。如《兵车行》、《丽人行》、《悲青坂》及组诗“三吏”、“三别”等五、七言古体诗。在写景、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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